公司如果关门的话需要赔偿员工吗?

2024-12-15 10:15:5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公司关门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手瞎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五)款规定,公司关门,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六)毕戚空款、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最多支付12年。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仔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回答2:

我认为应当赔禅巧雹偿,合同中约定单位在一定条件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并未约定解除合同时单位不赔偿宽激员工因此收到的损失。根据劳动部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贺帆偿金。

回答3:

公司如果按排到其它公司上班,员工接受受能赔偿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