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案例1

2024-12-19 18: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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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要我国和外国签订了关于域外送达民事或者是商事诉讼文书的公约,关于送达诉讼文书就应该按照公约的约定送达.

由此他传真给我们的诉讼文书,视为为送达,未送达诉讼文书就缺席判决.

这个判决本来就是无效的.

回答2:

应该按照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题目中意大利法院没有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而进行缺席判决,实际上等于剥夺了我国当事人的参与诉讼的权利。

回答3:

只要我国和外国签订了关于域外送达民事或者是商事诉讼文书的公约,关于送达诉讼文书就应该按照公约的约定送达.由此他传真给我们的诉讼文书,视为为送达,未送达诉讼文书就缺席判决.这个判决本来就是无效的.
检举双方均为海牙公约的缔约国,必须根据该公约来执行。同时,关于司法文书的送达方式里面适用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的前提有两个;第一,使用“适当”的方式送达不能违反我国的公共秩序,第二,使用该方式送达,必须要使得受送达人能够收悉该文书。
应该按照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题目中意大利法院没有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而进行缺席判决,实际上等于剥夺了我国当事人的参与诉讼的权利。

回答4:

双方均为海牙公约的缔约国,必须根据该公约来执行。同时,关于司法文书的送达方式里面适用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的前提有两个;第一,使用“适当”的方式送达不能违反我国的公共秩序,第二,使用该方式送达,必须要使得受送达人能够收悉该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