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讲,任何公司的财务资料除非有以下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投资者,董事成员,总经理等内部高管人员,可以查看,了解情况;公安,税务,审计,财政局,或其他执法部门有法定需要,可以检查,如果将资料带走检查的,在30日内必须如数退还,并登记。
所以,仅是债权人是不能查看债务人的任何财务资料。除非债务人是自愿的。
不能,只能查阅公司对外的财务报表,债权不是股权,无权干涉债务人内部经营情况。
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可任意。
如果债务人同意或事先有约定也可以。
债务人同意就行,但他可能不会同意的
不能查的,应该通过法律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