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官衔制

要最详细的.还有吏部,史部,兵部等,他们都有什么用的.
2024-12-18 00: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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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爵】即爵位、爵号,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旧说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后代爵称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如汉初刘邦既封皇子为王,又封了七位功臣为王,彭越为梁王,英布为淮南王等;魏曹植曾封为陈王;唐郭子仪被封为汾阳郡王;清太祖努尔哈赤封其子阿济格为英亲王,多铎为豫亲王,豪格为肃亲王。再如宋代寇准封莱国公,王安石封荆国公,司马光为温国公;明代李善长封韩国公,李文忠封曹国公,刘基封诚意伯,王阳明封新建伯;清代曾国藩封一等毅勇侯,左宗棠封二等恪靖侯,李鸿章封一等肃毅伯。

  【丞相】是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与宰相通称,简称“相”。如《陈涉世家》:“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广《廉颇蔺相如列传》:“且庸人尚羞之,况于将相乎!”《蜀相》:“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

  【太师】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如宋代赵普、文彦博等曾被加太师衔。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太师是太子太师的简称,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如《梅花岭记》“颜太师以兵解”,颜真卿曾被加太子太师衔,故称。再如明代张居正曾有八个虚衔,最后加太子太师衔;清代洪承畴也被加封太子太师衔,其实并未给太子讲过课。

  【太傅】参见“太师”条。古代“三公”之一。又指“东宫三师”之一,如贾谊曾先后任皇子长沙王、梁怀王的老师,故封为太傅。后逐渐成为虚衔,如曾国藩、曾国荃、左宗棠、李鸿章死后都被迫赠太傅。

  【少保】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后逐渐成为虚衔,如《梅花岭记》“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文天祥曾任少保官职,故称。其二,古代称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为“东宫三少”,后也逐渐成为虚衔。

  【尚书】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没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如《张衡传》:“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再如大书法家颜真卿曾任吏部尚书,诗人白居易曾任刑部尚书,,史可法曾任兵部尚书。

  【学士】魏晋时是掌管典礼、编撰诸事的官职。唐以后指翰林学士,成为皇帝的秘书、顾问,参与机要,因而有“内相”之称。明清时承旨、侍读、侍讲、编修、庶吉士等虽亦为翰林学士,但与唐宋时翰林学士的地位和职掌都不同。如《(指南录)后序》“以资政殿学士行”,这是文天祥辞掉丞相后授予的官职;《谭嗣同》“君以学士徐公致靖荐”,徐致靖当时任翰林院侍读学士,这是专给帝王讲学的官职。白居易、欧阳修、苏轼、司马光、沈括、宋濂等都曾是翰林学士。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如《廉颇蔺相如列传》:“廉颇为赵将……拜为上卿。”

  【大将军)先秦、西汉时是将军的最高称号。如汉高祖以韩信为大将军,汉武帝以卫青为大将军。魏晋以后渐成虚衔而无实职。明清两代于战争时才设大将军官职,战后即废除。《张衡传》“大将军邓骘奇其才”,邓骘当时为汉和帝的大将军。

  【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框密副使合称“宰执”。宋代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都曾任此职。《训俭示康》“参政鲁公为谏官”,“鲁公”指宋真宗时的鲁宗道。《谭嗣同》“参预新政者,犹唐宋之参知政事,实宰相之职”。

  【军机大臣】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被称为“枢臣”。清末汉人只有左宗棠、张之洞、袁世凯等短时间地任过军机大臣。《谭嗣同》“时军机大臣刚毅监斩”。

  【军机章京】参见“军机大臣”条。是军机处的办事人员,军机大臣的属官,被称为“小军机”。《谭嗣同》:“皇上超擢四晶卿衔军机章京,与杨锐、林旭、刘光第同参预新政。”

  【御史】本为史官,如《廉颇蔺相如列传》“秦御史前书曰”,“相如顾召赵御史书曰”。秦以后置御史大夫,职位仅次子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韩愈曾任监察御史,明代海瑞曾任南京右佥都御史。再如《记王忠肃公翱事》“公为都御史,与太监某守辽宁”,王翱当时任都察院长官。

  【枢密使】枢密院的长官。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宋欧阳修曾任枢密副使。《〈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文天祥当时掌管军事要务。

  【左徒】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屈原列传》:“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为楚怀王左徒。”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职名称。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一级武官。《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我因恶了高太尉,生事陷害,受了一场官司。”高太尉指高俅。

  【上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廉颇蔺相如列传》:“拜相如为上大夫。”当时蔺相如比上卿廉颇官位要低。

  【大夫】各个朝代所指的内容不尽相同,有时可指中央机关的要职,如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屈原列传》:“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上官大夫”,一般认为是指上官靳尚。“子非三阊大夫欤?”屈原担任的是掌管王族昭、屈、景三姓事务的长官。《〈指南录〉后序》:“缙绅、大夫、士萃于左丞相府。”指的便是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

  【士大夫】旧时指官吏或较有声望、地位的知识分子。《师说》:“士大夫之族,曰师曰弟子者,则群聚而笑之。”《石钟山记》:“士大夫终不肯以小舟夜泊绝壁之下,故莫能知。”《训俭示康》:“当时士大夫家皆然。”《五人墓碑记》:“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

  【太史】西周、春秋时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秦汉以后设太史令,其职掌范围渐小,其地位渐低。司马迁做过太史令。《张衡传》:“顺帝初,再转,复为太史令。”《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问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文起为翰林院修撰,史官,故称太史。

  【长史】秦时为丞相属官,如李斯曾任长史,相当于丞相的秘书长。两汉以后成为将军属官,是幕僚之长。《出师表》:“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长史”指张裔。《赤壁之战》:“子瑜者,亮兄瑾也,避乱江东,为孙权长史。”

  【侍郎】初为宫廷近侍。东汉以后成为尚书的属官。唐代始以侍郎为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各部长官(尚书)的副职(详见“三省六部”条)。韩愈曾先后任过刑部、兵部、吏部的侍郎。《出师表》“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其中董允是侍郎。《谭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特赏侍郎。”袁世凯为兵部侍郎。

  【侍中】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出师表》提到的郭攸之、费祎即是侍中。

  【郎中】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至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分掌各司事务。如《荆轲刺秦王》:“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此指宫廷侍卫。《张衡传》“公车特征拜郎中”,“郎中”是管理车骑门户的官名。

  【参军】“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如《出师表》所说的参军蒋琬。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将军的幕僚,如陶渊明曾任镇军参军,《后汉书》著者范晔曾任刘裕第四子刘义康的参军。隋唐以后逐渐成为地方官员,如杜甫曾任右卫率府胄曹参军、华州司功曹参军,白居易曾任京兆府户曹参军。

  【令尹】战国时楚国执掌军政大权的长官,相当于丞相,如《屈原列传》:“令尹子兰闻之大怒。”明清时指县长,如《促织》:“天将以酬长厚者,遂使抚臣、令尹并受促织恩荫。”

  【尹】参见“令尹”条。战国时楚国令尹的助手有左尹、右尹,如《鸿门宴》“楚左尹项伯者”,左尹地位略高于右尹。又为古代官的通称,如京兆尹、河南尹、州尹、县尹等。 ·

  【都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陈涉世家》:“陈涉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鸿门宴》:“沛公已出,项王使都尉陈平召沛公。”

  【冏卿】太仆寺卿的别称,掌管皇帝车马、牲畜之事。《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因之”是吴默的字。

  【司马】各个朝代所指官位不尽相同。战国时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如《鸿门宴》:“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隋唐时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属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白居易当时被贬至九江,位在州郡别驾、长史之下。

  【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遍设,造成割据局面,因此世称“藩镇”。《红楼梦》第四回:“雨村便疾忙修书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

  【经略使】也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如范仲淹曾任陕西经略副使。明清两代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官位高于总督。如《梅花岭记》“经略洪承畴与之有旧”,洪承畴降清后曾任七省经略,驻扎江宁。

  【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苏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太守】参见“刺史”条。又称“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长官。范晔曾任宣城太守。《桃花源记》:“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孔雀东南飞》:“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赤壁之战》:“与苍梧太守吴巨有旧,欲往投之。”

  【都督】参见“经略使”条。军事长官或领兵将帅的官名,有的朝代地方最高长官亦称“都督”,相当于节度使或州郡刺史。如《梅花岭记》:“任太守民育及诸将刘都督肇基等皆死。”刘肇基是驻地方卫所的军事长官。

  【巡抚】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为省级地方长官,地位略次于总督,别称“抚院”、“抚台”、“抚军”。如《五人墓碑记》:“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抚吴,即担任吴地的巡抚。

  【抚军】参见“巡抚”条。《促织》:“乃赏成,献诸抚军。”抚军大悦,以金笼进上。”又称作“抚臣”,如“诏赐抚臣名马衣缎”。

  【校尉】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如《赤壁之战》:“以鲁肃为赞军校尉。”鲁肃当时担任协助主帅周瑜规划军事的副将。唐以后地位渐低。

  【教头】宋代军中教练武艺的军官,《水浒传》中的林冲就是京城八十万禁军的枪棒教头。

  【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如《水浒传》中的鲁提辖鲁智深。

  【从事】中央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赤壁之战》:“晶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

  【知府】即“太守”,又称“知州”。《登泰山记》:“是月丁未,与知府朱孝纯子颍由南麓登。”

  【县令】一县的行政长官,又称“知县”。《孔雀东南飞》:“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

  【里正】古代的乡官,即一里之长。如《促织》:“令以责之里正。”

  【里胥】管理乡里事务的公差。《促织》:“里胥狡黠,假此科敛丁口。”

  【三省六部】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隋唐时,三省同为最高政务机构,一般中书省管决策,门下省管审议,尚书省管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中书省长官称中书令,下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官职;门下省长官称侍中,下有门下侍郎、给事中等官职;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下有左右仆射等官职。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与考核等,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兵部(管军事,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狱,相当于现在的司法部)、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各部长官称尚书,副职称侍郎,下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职。六部制从隋唐开始实行,一直延续到清末。

  【官职的任免升降】“三省六部”制出现以后,官员的升迁任免由吏部掌管。官职的任免升降常用以下词语:
  (1)拜。用一定的礼仪授予某种官职或名位。如《(指南录>后序》中的“于是辞相印不拜”,就是没有接受丞相的印信,不去就职。
  (2)除。拜官授职,如“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指南录>后序)》一句中的“除”,就是授予官职的意思。
  (3)擢。提升官职,如《战国策·燕策》:“先王过举,擢之乎宾客之中,而立之乎群臣之上。”
  (4)迁。调动官职,包括升级、降级、平级转调三种情况。为易于区分,人们常在“迁”字的前面或后面加一个字,升级叫迁升、迁授、迁叙,降级叫迁削、迁谪、左迁,平级转调叫转迁、迁官、迁调,离职后调复原职叫迁复。
  (5)谪。降职贬官或调往边远地区。《岳阳楼记》“滕子京谪守巴陵郡”中的“谪”就是贬官。
  (6)黜。“黜”与“罢、免、夺”都是免去官职。如《国语》:“公将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齐。”
  (7)去。解除职务,其中有辞职、调离和免职三种情况。辞职和调离属于一般情况和调整官职,而免职则是削职为民。
  (8)乞骸骨。年老了请求辞职退休,如《张衡传》:“视事三年,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

回答2:

中国古代的官衔制(包括中央与地方两级)各朝均不同。如果要说清楚,最好是能够具体到哪个朝代。

附:历代职官表



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三公)

丞相府

御史大夫寺

太尉府

丞相

(相国)

辅佐皇帝治理全国政务

御史大夫 监察、执法之任,兼掌重要文书图籍 副丞相

太尉 掌军事,全国军事首脑 武职

(九卿) 奉常

掌宗庙礼仪

郎中令 掌守卫宫殿门户

卫尉 掌宫门警卫

太仆 掌皇帝舆马及马政

廷尉 掌刑狱

典客 掌少数民族朝见宾礼

宗正 掌皇族事务

治粟内史 掌谷货

少府 掌山海池泽之税

(中央其它官职) 中尉 掌师治安 武职

将作少府 掌营建宫室

内史 掌治京师

监御史 掌监理郡事

(地方)





郡守 秩二千石 掌郡治

郡尉 秩比二千石 掌郡之军事

郡丞 秩六百石 辅佐郡守

县令

县长 令,秩千石或六百石

长,秩五百至三百 掌县治 万户以上为“令”,万户以下为“长”。

县丞、

县慰 秩四百至二百石 丞佐令并掌刑狱,

尉掌兵事 县以下,十里为亭,有亭长;十亭为乡,有三老等。

参照书籍:《汉书·百官公卿表》

西汉

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三公)

(三司) 丞相

(相国) 秩万石 辅佐皇帝治理天下。 哀帝时改为“大司徒”。

御史大夫 秩万石 外掌督部刺史,内掌公卿奏事举劾。 成帝时改为“大司空”

,副丞相。

太尉 秩万石 掌全国军事。 武帝时改为“大司马”。

大将军 职掌统领兵征、或予闻国政。是将军的最高称号。 武官。武帝初

为卫青而设。有时位在“公”之上。

(九卿) 太常 秩中二千石 掌宗庙礼仪,兼掌选试博士。 即秦之“奉常”,景帝

时改之,莽又改为秩宗。

光录勋 秩中二千石 掌宫殿护卫。 即秦之“郎中令”,武帝时改。

卫尉 秩中二千石 掌宫门警卫。 景帝时曾改为“中大夫令”,不久复称。

太仆 秩中二千石 掌皇帝舆马。 有两丞。

廷尉

(大理) 秩中二千石 掌刑狱。 有正、左、右临。

大鸿胪 秩中二千石 掌少数民族朝见宾礼。 即秦之“典客”,有丞。

宗正 秩中二千石 掌皇族及亲属事务。 有丞。平帝时改为“宗伯”。

大司农 秩中二千石 掌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财政收支。 即秦之“治粟内史”,

有两丞,景帝时改为“大司农”,武帝时改。

少府 秩中二千石 掌山海池泽收入和皇室手工业制造,以给其养。

(中央其它官职) 尚书 秩中二千石 在皇帝左右办事。 设五曹办事,武帝时地位

逐渐重要。

执金吾 秩中二千石 掌京师治安。 秦之“中尉”,武帝初改。

内史 秩二千石 掌治京师。 相当于后来“京兆尹“

右扶风 秩二千石 掌列候。 秦官主爵中尉,景帝时改都尉,武帝时改为此。

(地方官职)

十三部州





刺史(每州一人)

(牧) 秩六百石

(二千石) 掌监查郡事。 成帝时曾改为“牧”,其后又复称为“刺史”,又复州

“牧”。

郡守 秩二千石 掌治其郡。 景帝时改为“大守”。

郡丞 秩六百石 郡佐。 汉承秦制。

都尉 秩比二千石 专掌军事。 地位与郡守相当。

县令

县长 令,千石至六百石

长,五百石至三百石 同秦制。 同秦制。

县丞

县尉 四百石至二百石

东汉

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三公)

(三司) 司徒 掌民众,教礼仪,教民孝悌、逊顺,送死养生、及议其制,建其度

,四方功课等民事。 即西汉之丞相。刘秀时改为大司马。从而罢“三公”,权力归

台阁。“九卿”亦重。

司空 掌水土沟洫营建城邑等事。 即西汉之御史大夫,刘秀时改为大司空。

太尉 掌四方兵事功课,年终奏报于殿以行赏罚。 刘秀时置大司马,建武时

改太尉。

(九卿) (略)

同西汉之制 秩中二千石 光武帝时,“少府”中之尚书台,职权渐重,组织亦大

,三公形同虚设。

九卿之长,均加卿字。

其它 五官中郎将

左中郎将

右中郎将

兰台令史

比二千石

比二千石

比二千石

六百石

主宿卫宫殿

掌奏及印工文书

(地方)







刺史 秩六百石 掌州之治 建武十八年复刺史十二人,各领一州。

太守 秩二千石 掌郡之治 东都洛阳设“河南尹”,秩中二千石

郡丞 佐守

县令

县长 令,秩千石;

长,四百石或三百石 掌县之治 以下仍置乡、亭、里

三国、两晋、南北朝

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相) 相国

(大丞相) 第一品

注:不是“一品” 佐理国政 三国均置

太傅

太保 第一品 导皇帝以善德(无常职) 三国只置太傅

(三公)

(九卿)

(略)同汉体制大体相同 “三公”,一品

“九卿”,三品 三国均置

尚书台 执金吾 第三品 掌宫外巡戒 三国均置

将作大将 第三品 掌宫室宗庙等营建 魏吴置,蜀不详

尚书令 第三品 总领纲纪,无所不统 三国均置

尚书仆射 第三品 尚书令之副手 三国均置

中书省 中书监 第三品 掌尚书奏事,掌机密 三国均置

中书令 第三品 平尚书奏事 三国均置

秘书省 秘书监 第三品 掌文艺图籍 魏蜀置,吴为秘书郎

御史台 御史中丞 第四品 掌受公卿奏事,察举非法 三国均置

都水使者 第四品 掌天下河渠水利 魏置,蜀吴不详

其它 大长秋 第三品 掌宫中诸事 三国均置

太傅

少傅 第三品 掌辅导太子 三国均置

侍中 第三品 掌宾赞威护驾备顾问 魏置,蜀吴不详

散骑掌侍 第三品 掌规谏过失以备顾问 三国均置

城门校尉 第四品 掌护京师城门 魏吴置,蜀不详

司州 司隶校尉 第三品 掌察百官及京师近郡犯法者,并领一州 魏蜀置,吴无

州 刺史(牧)

单东刺史 第五品 巡行郡国录,囚徒考殿录 三国均置

河南尹 第三品 掌京都之治 魏置

太守 第五品

令、长 六至八品

有秩、三老 八品

各王侯封国 王国相 第五品 职如郡守

侯国相 第八品 职如县令



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三师) 太师、太傅、太保 正一品 为皇帝辅弼之官 品级据隋文帝时之制,其后

炀帝又略有变动。

(以下同)

(三公) 太尉、司徒、司空 正一品 同汉代之职掌

尚书省 尚书令

(一人) 正一品 总揽一切政令

左、右仆射各一人 从二品 为尚书令之副手

六部尚书

(各一人) 正三品 分掌吏、礼、兵、刑、户、工 六部之制至隋始确定,此制一

直行制清末,清末始增新部

六部侍郎

(三十六人) 正四品

尚书左、右丞

(各一人) 从四品

门下省 纳言

(二人、即侍中) 正三品 掌宣达帝命 因避杨忠之讳,凡中字皆不用,以此代之

给事黄门侍郎

(四人) 正四品 掌机密文件,备皇帝顾问

内史省

(即中书省) 内史令

(一人,即中书令) 正三品 内史省长官,全国政务 隋文帝时,确定内史省取旨

,门下审核,尚书省执行。三省长官均为宰相。

内史侍郎

(四人) 正四品 内史令之副手

御史台 御史大夫

(一人) 从三品 掌监察、执法

治书侍御史 从五品

侍御史 从七品

监察御史 从八品



(炀帝时改郡) 刺史

(郡太守) 上州:正三品

中州:从三品

下州:正四品 掌其州治 称州时,州长为刺史;称郡时,郡长为太守。

通守

(在太守之下,炀帝置) 同上

长史、司马 正五品至正六品

县 县令 上县:从六品

中县:从七品

下县:正八品

丞 从八品至从九品

尉 从九品



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三师) 太师

太傅

太保 正一品 辅佐天子 是一种很高的虚衔,一般无实际执掌,不常设。

(三公) 太尉

司徒

司空 正一品

尚书省 尚书令

(一人) 正二品 总理国家政务 1.唐初,太宗李世民未继位前,曾任尚书令,此

后臣下不敢居此位,遂不设。

2.左仆射统吏、户、礼三部。右仆射统兵、刑、工三部。

3.高宗李治时称尚书省为“中台”,中书省为“东台”,门下省为“西台”。门下侍

中“左相”,中书令为“右相”。武则天时又改尚书左右仆射为“文昌左右相”。

4.每部下属四司,六部合二十四司。

尚书左、右仆射

(各一人) 从二品 佐尚书令

吏部尚书

(一人) 正三品 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

户部尚书

(一人) 正三品 掌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事务

礼部尚书

(一人) 正三品 掌国家的典章法度、祭祀、学校、科举和接待四方宾客等

兵部尚书

(一人) 正三品 掌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械、军令等事务

刑部尚书

(一人) 正三品 掌国家的法律、刑狱等事务

工部尚书

(一人) 正三品 掌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务

六部侍郎 正四品上

尚书左丞

(一人) 正四品上

尚书右丞

(一人) 从四品下

六部各司郎中 从五品上

六部各司员外郎 从六品上

门下省

(武则天改为“鸾台”,玄宗又改为“黄门省”)

侍中

(二人) 原正三品,后升为正二品 官行宰相职

门下侍郎

(二人) 原正四品上,后升为正三品 佐侍中

左散骑常侍

(二人) 正三品下 (无实际职权,乃达官所用)

左谏议大夫

(四人) 正四品下 掌侍从规谏

左补阙

(六人) 从七品上 职务为对皇帝进行规谏,并举荐人才

左拾遗

(六人) 从八品上 职务同上

中书省

(武则天改为“凤阁”,玄宗又改为“紫微省”)

中书令

(二人) 原正三品,后升为正二品 官行宰相职

中书侍郎

(二人) 原正四品上,后升为正三品 佐中书令

中书舍人

(六人) 正五品上 掌诏令、侍从、宣旨、慰劳等事。

右散骑常侍

(二人) 正三品下 同左散骑常侍

右补阙

(六人) 从七品上 同左补阙

右拾遗

(六人) 从八品上 同左拾遗

御史台 御史大夫 正三品 专掌监察、执法受公卿奏事,举劾案章。 唐之御史台

分三部:台院、殿院、察院

御史中丞 正四品上

侍御史 从六品下

监察御史 正八品上

国子监 国子祭酒 从三品 掌教育行政

国子司业 从四品下

国子博士 正五品上

太学博士 正六品上

国子助教 从六品上

国了监丞 从六品下



(本系监察区) 观察处置使

(每道一人)

掌监察州县官吏,举善纠恶。以后兼理民事。 唐初划全国为十道,开元时

分为十五道。

这个角色多由“节度使“兼任,权势颇大。

州 刺史

(每州一人) 上州:从三品

中州:正四品下

下州:正四品下

掌州之治 1.唐于三京(京兆、河南、太原)五州(益、并、扬、荆、潞)设府。其

它地方设州。三京各设牧一人(从二品),尹一人(从三品)。

2.唐以四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不足二万户为下州。

3.六曹为: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土。

4.三曹为:司仓、司户、司法。

别驾

(一人) 上州:从四品下

中州:正五品下

下州:从五品上

为刺史的佐史

长史

(一人) 上州:从五品上

中州:正六品上

下州:无

掌一州兵马

司马

(一人) 上州:从五品下

中州:正六品上

下州:从六品上

录事参军事

(一人) 上州:从七品

中州:正八品上

下州:从八品上

掌纠正各曹职事

录事

(一至二人) 上州:从九品下

中州:从九品上

下州:从九品下

六曹参军

(各一人) 上州:从七品下

中州:正八品

下州仅三曹,从八品下

县 县令

(一人) 京县:正五品上

上县:从六品上

下县:从七品上

唐代之县,等别如下:

京县:三都之县,在京城内者。

畿县:三都之县,在京城外者。

望县:繁华重要之地

紧县:重要之地

上县:有六千户以上

中县:有二千户以上

中下县:有一千户以上

下县:不足一千户者

县丞

(一至二人) 京县:从七品上

下县:正九品下

主薄

(一至二人) 京县:从八品上

下县:从九品上

尉 京县:从八品下

下县:从九品下

录事 京县:从九品下

其它县不列品



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三师)

(三公)

(三孤)

太师、太傅、太保 正一品 三师、三公本为亲王使相宰相之加官。惟徽宗时,蔡

京为太师时,掌宰相实权。

太尉、司徒、司空 正一品

少师、少傅、少保 正一品

(宰相) (宋初)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从一品 总理全国政事 以宋初为例,其他时代

变化很多。(以下同)

参知政事 正二品 副相

枢密院 枢密使

(知院事) 从一品

正二品 专司“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以及“侍卫诸班直内外禁兵,招

募阅试迁补屯戌赏罚之事”

副使

(同知院事) 正二品

门下省 侍中 佐天子,审中外出纳之事。

门下侍郎 佐侍中

中书省 中书令 佐天子,宣奉天子命令

侍郎 佐令

尚书令 奉天子命而施政

尚书省 左、右仆射 佐令

左、右丞相 佐令

三司使 三司使 掌全国钱谷出纳,均衡财政收支

副使

翰 林

学士院

翰林学士 正三品 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极端机密文件

翰林侍读学士 正三品

翰林侍讲学士 正七品

崇政殿说书 从七品

谏院 知谏院 掌规谏朝政缺失

六部

(吏、户、礼、兵、刑、工)

尚书

(各一人) 从二品 同唐之制 宋之六部、组织上属于尚书省。

侍郎

(各一、二人) 从三品

郎中 正六品

员外郎 从六品

御史台 御史大夫 从二品 专掌监察、执法 1.“大夫”为加官,不除人。“中丞

”为实际上之台长。

2.宋仍于御史台设三院。

御史中丞 从三品 台长

侍御史

(台院) 从六品

殿中侍御史

(殿院) 正七品

监察御史

(察院) 从七品

(九卿)

(九寺) 卿

(各一人) 正四品

(或从四品) 宋之九卿:太常寺、宗正寺、光禄寺、卫尉寺、太仆寺、大理寺、鸿

胪寺、司农寺、太府寺

少卿

(各一至二人) 从五品

(或正六品)

国子监 祭酒 从四品 掌教育行政

司业 正六品

国子博士 正八品

国子监丞 正八品

路 转运司:转运使、副使、判官 掌一路财赋、又兼管监察官司吏之事 南宋

谓“漕司”

提刑司:提点刑狱公事 掌司法和刑狱 南宋谓“宪司”

提举常平司:提举常平茶盐公事 掌常平仓及贷放钱谷等事务 南宋谓“仓司”

提举学事司 掌所属州县学校和教育行政 徽宗设,不久废。以上各官谓之“

监司”。

经略安抚司

经略安抚使 掌军事及民政 南宋谓“帅司”

府 知府事

(各一人)

(府尹) 开封尹

正三品 掌府之事 宋于首都、陪都及特要之地称“府”

(少尹) 开封少尹从六品

(判官)

(推官) 开封府均从六品

州 (判某州事)

(刺史) 从五品 掌州之治 宋不设“太守”,“刺史”乃虚衔。

判某州事

(权知某州军州事)

知州

(简称) 兼指挥军事

军监县 知某军事 戌兵驻县官,兼管军事 宋代之县,分为:

赤县:在京城内

畿县:京城外

望县:四千户以上

紧县:三千户以上

上县:二千户以上

中县:千户以上

中下县:不中千户

下县:五百户以下

知某监事

知县(县令) 赤县:正七品

畿县:正八品

其它:从八品 掌县之治

县丞

(小邑不置) 赤县:正八品

畿县:从八品

其它:从八品

主簿

(小邑不置者以尉兼) 赤县:从八品

畿县:正九品

其它:从九品

尉 赤县:从八品

畿县:正九品

其它:从九品 掌阅习弓手,戢奸禁暴,凡县不置主簿则尉兼之



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 正一品







中书令

(一人) 总领百官,会决庶务。 皇太子领中书令

左、右丞相

(各一人) 正一品 辅佐皇帝,综理全国政务。 元朝以“右”为上,同前代不同。

平章政事

(四人) 从一品 佐丞相 官位只次于丞相

左、右丞

(各一人) 正二品 元之尚书省,屡设屡废。武宗至大四年以后不再设,权归中书

省。文宗以后,专任右相,左相或设或不设。

参知政事

(二人) 从二品 中书省副长官

参议中书省事

(四人) 正四品

左、右司郎中

(各二人) 正五品 分掌各司事务

员外郎

(各二人) 正六品 职位略低于郎中

都事

(各二人) 正七品 处理司的日常事务





尚书 正三品 职掌同唐之制 元之六部属中书省。

侍郎 正四品

郎中 从五品

员外郎 从六品





院 枢密使 从一品 掌军事机密、边防和宫廷禁卫等事务。

枢密副史 从二品

枢密院判 正五品

枢密知院 从一品

御史台

(内台)

御史大夫 从一品 专掌监察、执法

御史中丞 正二品

侍御史 从二品

治书侍御史 从二品

宣政院 宣政院使 从一品 掌宗教及管理吐蕃之事

同知 正二品

副使 从二品

行中书省

(地方)

丞相 从一品 总理路之政务 1.元代共十一行中书省。“行省”之制始于此。

2.“行省”之下统路、府。

平章 从一品 辅理路之政务

左、右丞 正二品 同中书省之职

参知政事 从二品

郎中 从五品

员外郎 从六品

都事 从七品

宣慰司

(地方) 宣慰使 从二品 职同中央宣政院 元共分六道,每道一司。

同知 从三品

副使 正四品

路 万户府 达鲁花赤 正三品 掌路之治 由蒙古人担任

万户 正三品 万户之长 万户府分上中下三等,此为上万户府之品秩。





府 副万户 从三品

达鲁花赤 正三品

总管 正三品



(散府) 达鲁花赤 正四品 掌府之治

知府

(或府尹) 正四品

州 达鲁花赤 从四品 掌州之治 州有上、中、下三等。此为上州之品秩。

知州

(州尹) 从四品

正六品

同知 正六品

县 达鲁花赤 从六品 掌县之治 县分上、中、下三等。此为上县之品秩。

知县

(或尹) 从六品

县丞 正八品

主簿 正九品

尉 正八品

典史 不入品



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 正一品 佐天子,掌国家政事。

三孤 少师、少傅、少保 从一品

内阁 大学士

(中极殿、

建极殿、

文华殿、

武英殿、

文渊阁、

东阁) 正五品 皇帝顾问 洪武十二年,废中书省,十五年设大学士。仁宗以后,

其位渐崇,掌实际上的宰相职权。

六部

(明代迁都北京后,另设南京六部,此略) 尚书 正二品 同唐之六部 明代六部除

户、兵二部各十三司外,其它四部均各四司。

左、右侍郎 正三品

各司郎中 正五品

都察院 左、右都御史 正二品 掌监察、执法 即前代的“御史台”,明初改之。

左、右副都御史 正三品

左、右佥都御史 正四品

十三道监察御史(末年为十五道) 正七品 掌巡按州县,考察官吏

总督

(总理)

巡抚 明之总督、总理、巡抚,均因事而设,以重臣任之。

翰林院 学士 正五品 掌修史、著作、图书等

侍读学士、

侍讲学士 从五品

侍读、侍讲 正六品

修撰(史官) 从六品

编修 正七品

检讨 从七品

国子监 祭酒 从四品 掌教育行政

司业 正六品

五经博士 从八品

助教 从八品

学正 正九品

六科 都给事中

(每科一人) 正七品 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查六部百官之事。 六科为吏、

户、礼、兵、刑、工。

左、右给事中 从七品

给事中 从七品

廿四衙门 十二监太监 正四品 掌皇帝宫中日常生活上的各项事务。 以宦官掌之



四司司正 正五品

八局大使 正五品

承宣布政使司

(地方) 左、右布政使 从二品 掌一省之政 明洪武九年废行中书省,分全国为十

三承宣布政使司。为省一级的最高行政机构。

左、右参政 从三品

左、右参议 从四品

提刑按察使司

(地方) 按察使 正三品 掌一省刑狱之事 与“布政司”及管军事之“都指挥使司

”合称一省中之“三司”。

副史 正四品

佥事 正五品

府 知府 正四品 掌府之政 明代改路为府,分上、中、下三等。

同知 正五品

通判 正六品

推官 正七品

州 知州 从五品 掌州之政

同知 从六品

判官 从七品

吏目 从九品

县 知县 正七品 掌县之政 县分上、中、下三等。明之典史,典文移出纳,如县

无丞、簿,则兼领之。

县丞 正八品

主簿 正九品

典史 未入流

都指挥使司

(都司) 都指挥使 正二品 地方最高军事长官 明代在全国设十六个“都司”。

都指挥同知 从二品

都指挥佥事 正三品

卫指挥使司

(卫) 指挥使 正三品 各“卫”,齐统于“都司”、“行都司”或“留守司”。

指挥同知 从三品

指挥佥 正四品

千户所

(所) 正千户 正五品 “所”统于“卫”

副千户 从五品



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内阁 大学士 正一品 掌传达谕旨、公布文告 满汉各二人。

尚书协办大学士 从一品 协助大学士。 满汉各一或二人,以六部尚书充其任。

学士 从二品 满六人、汉四人,均兼礼部侍郎。

侍读学士 从四品

侍读 正六品

中书 从七品

办理

军机处 军机大臣

(称为大军机) 辅佐皇帝,处理军国要务、官员任免和一切重要奏章。 大军

机于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京堂内特简,无定员。

小军机于内阁中书郎中、员外郎、主事中派兼。

军机章京

(称小军机)

六部 尚书 从一品 同唐之六部 满汉都有。

左、右侍郎 从二品

各司郎中 正五品

各司外郎 从五品

主事 正六品

笔帖式 七至九品 掌翻译满汉章奏文籍之事。

理藩院 尚书

(一人) 掌蒙古、回部、西藏等地的封授、朝见、进贡、官吏升降和征发徭役等

均用满、蒙人,下属六司。

左、右侍郎

都察院 左都御史

(右为总督衔) 从一品 掌监察、弹劾官吏 满汉都有。

左副都御史

(右为巡抚衔) 正三品

六科给事中 正五品 掌监察六部、权不大。

十五道监察御史 从五品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总理各国事务亲王、郡王、贝勒 特简,无定员。

咸丰十年设,后于光绪时改为“外务部”,并位于诸部这上。

大臣

(以军机大臣兼)

大臣上行走

总章办章京、帮办章京、章京

总督

(地方) 总督 正二品

(加尚书衔为从一品) 综理督军民要政 辖一省至数省,一般辖两省。

行省 巡抚 从二品 掌一省之治 每省一人

学院

(学道) 提督学政 掌学校政令,岁、科两试 每省一人

承宣布政使

(藩司) 布政使 从二品 掌一省之民政、财政

提刑按察使司

(臬司) 按察使

(臬台) 正三品 掌一省司法

道 道员 正四品

府 知府 从四品 掌府之政

同知 正五品

通判 正六品

直隶州 知州 正五品 掌州之政

州同 从六品

州 知州 从五品 掌州之政

州同 从六品

州判 从七品

县 知县 正七品 掌县之政

县丞 正八品

主簿 正九品

巡拾 从九品

典史 未入流



(直隶厅、散厅) 同知

(或通判) 从六品 设于少数民族集中居住之地。或情况特殊之地。

回答3:

每品有正、从之分,共十八级。
正一品――(文)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武)领侍卫内大臣。l
从一品――(文)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总督、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左都御史。(武)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文)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总督、各部院左、右侍郎。(武)副都统,总兵。从二品――(文)各省巡抚、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各省布政使。(武)副将。

正三品――(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左副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各省按察使。(武)参将。1yc2
从三品――(文)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盐运使。(武)游击。

正四品――(文)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鸿胪寺卿、太仆寺少卿、各省道员。(武)都司。Q0GR=
从四品――(文)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内阁侍读学士、各省知府。(武)城门领

正五品――(文)左右春坊左右庶子、光禄寺少卿、钦天监监正、六科给事中、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隶州知州。(武)守备。dy
从五品――(文)鸿胪寺少卿、各道监察御史、翰林院侍读、各部员外郎、各省知州。(武)守御所千总。

正六品――(文)国子监司业、内阁侍读、左右春坊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京府通判、京县知县、各省通判。(武)门千总、营千总。bT
从六品――(文)左右春坊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直隶州州同、州同。(武)部千总。
正七品――(文)翰林院编修、各部院七品笔帖式、顺天府学教授、训导,京县县丞外县县长、各府学教授。(武)把总。R
从七品――(文)翰林院检讨、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国子监博士、直隶州州判、州判。(武)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文)太医院御医、各部院八品笔帖式、外府经历、外县县丞、州学正、县教谕。(武)外委千总。eg|
从八品――(文)翰林院典簿、府、州、县训导。(武)委署骁骑尉。

正九品――(文)各部院九品笔帖式、县主薄。(武)外委把总。eK/!SC
从九品――(文)翰林院侍诏、邢部司狱、州吏目、巡检。(武)额外外委。

未入流――(文)京、外县典史、驿丞、河泊所所官(武官未入流)。

回答4:

(相国)

辅佐皇帝治理全国政务

御史大夫 监察、执法之任,兼掌重要文书图籍 副丞相

太尉 掌军事,全国军事首脑 武职

(九卿) 奉常

掌宗庙礼仪

郎中令 掌守卫宫殿门户

卫尉 掌宫门警卫

太仆 掌皇帝舆马及马政

廷尉 掌刑狱

典客 掌少数民族朝见宾礼

宗正 掌皇族事务

治粟内史 掌谷货

少府 掌山海池泽之税

(中央其它官职) 中尉 掌师治安 武职

将作少府 掌营建宫室

内史 掌治京师

监御史 掌监理郡事

(地方)





郡守 秩二千石 掌郡治

郡尉 秩比二千石 掌郡之军事

郡丞 秩六百石 辅佐郡守

县令

县长 令,秩千石或六百石

长,秩五百至三百 掌县治 万户以上为“令”,万户以下为“长”。

县丞、

县慰 秩四百至二百石 丞佐令并掌刑狱,

尉掌兵事 县以下,十里为亭,有亭长;十亭为乡,有三老等。

参照书籍:《汉书·百官公卿表》

西汉

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三公)

(三司) 丞相

(相国) 秩万石 辅佐皇帝治理天下。 哀帝时改为“大司徒”。

御史大夫 秩万石 外掌督部刺史,内掌公卿奏事举劾。 成帝时改为“大司空”

,副丞相。

太尉 秩万石 掌全国军事。 武帝时改为“大司马”。

大将军 职掌统领兵征、或予闻国政。是将军的最高称号。 武官。武帝初

为卫青而设。有时位在“公”之上。

(九卿) 太常 秩中二千石 掌宗庙礼仪,兼掌选试博士。 即秦之“奉常”,景帝

时改之,莽又改为秩宗。

光录勋 秩中二千石 掌宫殿护卫。 即秦之“郎中令”,武帝时改。

卫尉 秩中二千石 掌宫门警卫。 景帝时曾改为“中大夫令”,不久复称。

太仆 秩中二千石 掌皇帝舆马。 有两丞。

廷尉

(大理) 秩中二千石 掌刑狱。 有正、左、右临。

大鸿胪 秩中二千石 掌少数民族朝见宾礼。 即秦之“典客”,有丞。

宗正 秩中二千石 掌皇族及亲属事务。 有丞。平帝时改为“宗伯”。

大司农 秩中二千石 掌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财政收支。 即秦之“治粟内史”,

有两丞,景帝时改为“大司农”,武帝时改。

少府 秩中二千石 掌山海池泽收入和皇室手工业制造,以给其养。

(中央其它官职) 尚书 秩中二千石 在皇帝左右办事。 设五曹办事,武帝时地位

逐渐重要。

执金吾 秩中二千石 掌京师治安。 秦之“中尉”,武帝初改。

内史 秩二千石 掌治京师。 相当于后来“京兆尹“

右扶风 秩二千石 掌列候。 秦官主爵中尉,景帝时改都尉,武帝时改为此。

(地方官职)

十三部州





刺史(每州一人)

(牧) 秩六百石

(二千石) 掌监查郡事。 成帝时曾改为“牧”,其后又复称为“刺史”,又复州

“牧”。

郡守 秩二千石 掌治其郡。 景帝时改为“大守”。

郡丞 秩六百石 郡佐。 汉承秦制。

都尉 秩比二千石 专掌军事。 地位与郡守相当。

县令

县长 令,千石至六百石

长,五百石至三百石 同秦制。 同秦制。

县丞

县尉 四百石至二百石

东汉

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三公)

(三司) 司徒 掌民众,教礼仪,教民孝悌、逊顺,送死养生、及议其制,建其度

,四方功课等民事。 即西汉之丞相。刘秀时改为大司马。从而罢“三公”,权力归

台阁。“九卿”亦重。

司空 掌水土沟洫营建城邑等事。 即西汉之御史大夫,刘秀时改为大司空。

太尉 掌四方兵事功课,年终奏报于殿以行赏罚。 刘秀时置大司马,建武时

改太尉。

(九卿) (略)

同西汉之制 秩中二千石 光武帝时,“少府”中之尚书台,职权渐重,组织亦大

,三公形同虚设。

九卿之长,均加卿字。

其它 五官中郎将

左中郎将

右中郎将

兰台令史

比二千石

比二千石

比二千石

六百石

主宿卫宫殿

掌奏及印工文书

(地方)







刺史 秩六百石 掌州之治 建武十八年复刺史十二人,各领一州。

太守 秩二千石 掌郡之治 东都洛阳设“河南尹”,秩中二千石

郡丞 佐守

县令

县长 令,秩千石;

长,四百石或三百石 掌县之治 以下仍置乡、亭、里

三国、两晋、南北朝

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相) 相国

(大丞相) 第一品

注:不是“一品” 佐理国政 三国均置

太傅

太保 第一品 导皇帝以善德(无常职) 三国只置太傅

(三公)

(九卿)

(略)同汉体制大体相同 “三公”,一品

“九卿”,三品 三国均置

尚书台 执金吾 第三品 掌宫外巡戒 三国均置

将作大将 第三品 掌宫室宗庙等营建 魏吴置,蜀不详

尚书令 第三品 总领纲纪,无所不统 三国均置

尚书仆射 第三品 尚书令之副手 三国均置

中书省 中书监 第三品 掌尚书奏事,掌机密 三国均置

中书令 第三品 平尚书奏事 三国均置

秘书省 秘书监 第三品 掌文艺图籍 魏蜀置,吴为秘书郎

御史台 御史中丞 第四品 掌受公卿奏事,察举非法 三国均置

都水使者 第四品 掌天下河渠水利 魏置,蜀吴不详

其它 大长秋 第三品 掌宫中诸事 三国均置

太傅

少傅 第三品 掌辅导太子 三国均置

侍中 第三品 掌宾赞威护驾备顾问 魏置,蜀吴不详

散骑掌侍 第三品 掌规谏过失以备顾问 三国均置

城门校尉 第四品 掌护京师城门 魏吴置,蜀不详

司州 司隶校尉 第三品 掌察百官及京师近郡犯法者,并领一州 魏蜀置,吴无

州 刺史(牧)

单东刺史 第五品 巡行郡国录,囚徒考殿录 三国均置

河南尹 第三品 掌京都之治 魏置

太守 第五品

令、长 六至八品

有秩、三老 八品

各王侯封国 王国相 第五品 职如郡守

侯国相 第八品 职如县令



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三师) 太师、太傅、太保 正一品 为皇帝辅弼之官 品级据隋文帝时之制,其后

炀帝又略有变动。

(以下同)

(三公) 太尉、司徒、司空 正一品 同汉代之职掌

尚书省 尚书令

(一人) 正一品 总揽一切政令

左、右仆射各一人 从二品 为尚书令之副手

六部尚书

(各一人) 正三品 分掌吏、礼、兵、刑、户、工 六部之制至隋始确定,此制一

直行制清末,清末始增新部

六部侍郎

(三十六人) 正四品

尚书左、右丞

(各一人) 从四品

门下省 纳言

(二人、即侍中) 正三品 掌宣达帝命 因避杨忠之讳,凡中字皆不用,以此代之

给事黄门侍郎

(四人) 正四品 掌机密文件,备皇帝顾问

内史省

(即中书省) 内史令

(一人,即中书令) 正三品 内史省长官,全国政务 隋文帝时,确定内史省取旨

,门下审核,尚书省执行。三省长官均为宰相。

内史侍郎

(四人) 正四品 内史令之副手

御史台 御史大夫

(一人) 从三品 掌监察、执法

治书侍御史 从五品

侍御史 从七品

监察御史 从八品



(炀帝时改郡) 刺史

(郡太守) 上州:正三品

中州:从三品

下州:正四品 掌其州治 称州时,州长为刺史;称郡时,郡长为太守。

通守

(在太守之下,炀帝置) 同上

长史、司马 正五品至正六品

县 县令 上县:从六品

中县:从七品

下县:正八品

丞 从八品至从九品

尉 从九品



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三师) 太师

太傅

太保 正一品 辅佐天子 是一种很高的虚衔,一般无实际执掌,不常设。

(三公) 太尉

司徒

司空 正一品

尚书省 尚书令

(一人) 正二品 总理国家政务 1.唐初,太宗李世民未继位前,曾任尚书令,此

后臣下不敢居此位,遂不设。

2.左仆射统吏、户、礼三部。右仆射统兵、刑、工三部。

3.高宗李治时称尚书省为“中台”,中书省为“东台”,门下省为“西台”。门下侍

中“左相”,中书令为“右相”。武则天时又改尚书左右仆射为“文昌左右相”。

4.每部下属四司,六部合二十四司。

尚书左、右仆射

(各一人) 从二品 佐尚书令

吏部尚书

(一人) 正三品 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

户部尚书

(一人) 正三品 掌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事务

礼部尚书

(一人) 正三品 掌国家的典章法度、祭祀、学校、科举和接待四方宾客等

兵部尚书

(一人) 正三品 掌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械、军令等事务

刑部尚书

(一人) 正三品 掌国家的法律、刑狱等事务

工部尚书

(一人) 正三品 掌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务

六部侍郎 正四品上

尚书左丞

(一人) 正四品上

尚书右丞

(一人) 从四品下

六部各司郎中 从五品上

六部各司员外郎 从六品上

门下省

(武则天改为“鸾台”,玄宗又改为“黄门省”)

侍中

(二人) 原正三品,后升为正二品 官行宰相职

门下侍郎

(二人) 原正四品上,后升为正三品 佐侍中

左散骑常侍

(二人) 正三品下 (无实际职权,乃达官所用)

左谏议大夫

(四人) 正四品下 掌侍从规谏

左补阙

(六人) 从七品上 职务为对皇帝进行规谏,并举荐人才

左拾遗

(六人) 从八品上 职务同上

中书省

(武则天改为“凤阁”,玄宗又改为“紫微省”)

中书令

(二人) 原正三品,后升为正二品 官行宰相职

中书侍郎

(二人) 原正四品上,后升为正三品 佐中书令

中书舍人

(六人) 正五品上 掌诏令、侍从、宣旨、慰劳等事。

右散骑常侍

(二人) 正三品下 同左散骑常侍

右补阙

(六人) 从七品上 同左补阙

右拾遗

(六人) 从八品上 同左拾遗

御史台 御史大夫 正三品 专掌监察、执法受公卿奏事,举劾案章。 唐之御史台

分三部:台院、殿院、察院

御史中丞 正四品上

侍御史 从六品下

监察御史 正八品上

国子监 国子祭酒 从三品 掌教育行政

国子司业 从四品下

国子博士 正五品上

太学博士 正六品上

国子助教 从六品上

国了监丞 从六品下



(本系监察区) 观察处置使

(每道一人)

掌监察州县官吏,举善纠恶。以后兼理民事。 唐初划全国为十道,开元时

分为十五道。

这个角色多由“节度使“兼任,权势颇大。

州 刺史

(每州一人) 上州:从三品

中州:正四品下

下州:正四品下

掌州之治 1.唐于三京(京兆、河南、太原)五州(益、并、扬、荆、潞)设府。其

它地方设州。三京各设牧一人(从二品),尹一人(从三品)。

2.唐以四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不足二万户为下州。

3.六曹为: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土。

4.三曹为:司仓、司户、司法。

别驾

(一人) 上州:从四品下

中州:正五品下

下州:从五品上

为刺史的佐史

长史

(一人) 上州:从五品上

中州:正六品上

下州:无

掌一州兵马

司马

(一人) 上州:从五品下

中州:正六品上

下州:从六品上

录事参军事

(一人) 上州:从七品

中州:正八品上

下州:从八品上

掌纠正各曹职事

录事

(一至二人) 上州:从九品下

中州:从九品上

下州:从九品下

六曹参军

(各一人) 上州:从七品下

中州:正八品

下州仅三曹,从八品下

县 县令

(一人) 京县:正五品上

上县:从六品上

下县:从七品上

唐代之县,等别如下:

京县:三都之县,在京城内者。

畿县:三都之县,在京城外者。

望县:繁华重要之地

紧县:重要之地

上县:有六千户以上

中县:有二千户以上

中下县:有一千户以上

下县:不足一千户者

县丞

(一至二人) 京县:从七品上

下县:正九品下

主薄

(一至二人) 京县:从八品上

下县:从九品上

尉 京县:从八品下

下县:从九品下

录事 京县:从九品下

其它县不列品



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三师)

(三公)

(三孤)

太师、太傅、太保 正一品 三师、三公本为亲王使相宰相之加官。惟徽宗时,蔡

京为太师时,掌宰相实权。

太尉、司徒、司空 正一品

少师、少傅、少保 正一品

(宰相) (宋初)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从一品 总理全国政事 以宋初为例,其他时代

变化很多。(以下同)

参知政事 正二品 副相

枢密院 枢密使

(知院事) 从一品

正二品 专司“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以及“侍卫诸班直内外禁兵,招

募阅试迁补屯戌赏罚之事”

副使

(同知院事) 正二品

门下省 侍中 佐天子,审中外出纳之事。

门下侍郎 佐侍中

中书省 中书令 佐天子,宣奉天子命令

侍郎 佐令

尚书令 奉天子命而施政

尚书省 左、右仆射 佐令

左、右丞相 佐令

三司使 三司使 掌全国钱谷出纳,均衡财政收支

副使

翰 林

学士院

翰林学士 正三品 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极端机密文件

翰林侍读学士 正三品

翰林侍讲学士 正七品

崇政殿说书 从七品

谏院 知谏院 掌规谏朝政缺失

六部

(吏、户、礼、兵、刑、工)

尚书

(各一人) 从二品 同唐之制 宋之六部、组织上属于尚书省。

侍郎

(各一、二人) 从三品

郎中 正六品

员外郎 从六品

御史台 御史大夫 从二品 专掌监察、执法 1.“大夫”为加官,不除人。“中丞

”为实际上之台长。

2.宋仍于御史台设三院。

御史中丞 从三品 台长

侍御史

(台院) 从六品

殿中侍御史

(殿院) 正七品

监察御史

(察院) 从七品

(九卿)

(九寺) 卿

(各一人) 正四品

(或从四品) 宋之九卿:太常寺、宗正寺、光禄寺、卫尉寺、太仆寺、大理寺、鸿

胪寺、司农寺、太府寺

少卿

(各一至二人) 从五品

(或正六品)

国子监 祭酒 从四品 掌教育行政

司业 正六品

国子博士 正八品

国子监丞 正八品

路 转运司:转运使、副使、判官 掌一路财赋、又兼管监察官司吏之事 南宋

谓“漕司”

提刑司:提点刑狱公事 掌司法和刑狱 南宋谓“宪司”

提举常平司:提举常平茶盐公事 掌常平仓及贷放钱谷等事务 南宋谓“仓司”

提举学事司 掌所属州县学校和教育行政 徽宗设,不久废。以上各官谓之“

监司”。

经略安抚司

经略安抚使 掌军事及民政 南宋谓“帅司”

府 知府事

(各一人)

(府尹) 开封尹

正三品 掌府之事 宋于首都、陪都及特要之地称“府”

(少尹) 开封少尹从六品

(判官)

(推官) 开封府均从六品

州 (判某州事)

(刺史) 从五品 掌州之治 宋不设“太守”,“刺史”乃虚衔。

判某州事

(权知某州军州事)

知州

(简称) 兼指挥军事

军监县 知某军事 戌兵驻县官,兼管军事 宋代之县,分为:

赤县:在京城内

畿县:京城外

望县:四千户以上

紧县:三千户以上

上县:二千户以上

中县:千户以上

中下县:不中千户

下县:五百户以下

知某监事

知县(县令) 赤县:正七品

畿县:正八品

其它:从八品 掌县之治

县丞

(小邑不置) 赤县:正八品

畿县:从八品

其它:从八品

主簿

(小邑不置者以尉兼) 赤县:从八品

畿县:正九品

其它:从九品

尉 赤县:从八品

畿县:正九品

其它:从九品 掌阅习弓手,戢奸禁暴,凡县不置主簿则尉兼之



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 正一品







中书令

(一人) 总领百官,会决庶务。 皇太子领中书令

左、右丞相

(各一人) 正一品 辅佐皇帝,综理全国政务。 元朝以“右”为上,同前代不同。

平章政事

(四人) 从一品 佐丞相 官位只次于丞相

左、右丞

(各一人) 正二品 元之尚书省,屡设屡废。武宗至大四年以后不再设,权归中书

省。文宗以后,专任右相,左相或设或不设。

参知政事

(二人) 从二品 中书省副长官

参议中书省事

(四人) 正四品

左、右司郎中

(各二人) 正五品 分掌各司事务

员外郎

(各二人) 正六品 职位略低于郎中

都事

(各二人) 正七品 处理司的日常事务





尚书 正三品 职掌同唐之制 元之六部属中书省。

侍郎 正四品

郎中 从五品

员外郎 从六品





院 枢密使 从一品 掌军事机密、边防和宫廷禁卫等事务。

枢密副史 从二品

枢密院判 正五品

枢密知院 从一品

御史台

(内台)

御史大夫 从一品 专掌监察、执法

御史中丞 正二品

侍御史 从二品

治书侍御史 从二品

宣政院 宣政院使 从一品 掌宗教及管理吐蕃之事

同知 正二品

副使 从二品

行中书省

(地方)

丞相 从一品 总理路之政务 1.元代共十一行中书省。“行省”之制始于此。

2.“行省”之下统路、府。

平章 从一品 辅理路之政务

左、右丞 正二品 同中书省之职

参知政事 从二品

郎中 从五品

员外郎 从六品

都事 从七品

宣慰司

(地方) 宣慰使 从二品 职同中央宣政院 元共分六道,每道一司。

同知 从三品

副使 正四品

路 万户府 达鲁花赤 正三品 掌路之治 由蒙古人担任

万户 正三品 万户之长 万户府分上中下三等,此为上万户府之品秩。





府 副万户 从三品

达鲁花赤 正三品

总管 正三品



(散府) 达鲁花赤 正四品 掌府之治

知府

(或府尹) 正四品

州 达鲁花赤 从四品 掌州之治 州有上、中、下三等。此为上州之品秩。

知州

(州尹) 从四品

正六品

同知 正六品

县 达鲁花赤 从六品 掌县之治 县分上、中、下三等。此为上县之品秩。

知县

(或尹) 从六品

县丞 正八品

主簿 正九品

尉 正八品

典史 不入品



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 正一品 佐天子,掌国家政事。

三孤 少师、少傅、少保 从一品

内阁 大学士

(中极殿、

建极殿、

文华殿、

武英殿、

文渊阁、

东阁) 正五品 皇帝顾问 洪武十二年,废中书省,十五年设大学士。仁宗以后,

其位渐崇,掌实际上的宰相职权。

六部

(明代迁都北京后,另设南京六部,此略) 尚书 正二品 同唐之六部 明代六部除

户、兵二部各十三司外,其它四部均各四司。

左、右侍郎 正三品

各司郎中 正五品

都察院 左、右都御史 正二品 掌监察、执法 即前代的“御史台”,明初改之。

左、右副都御史 正三品

左、右佥都御史 正四品

十三道监察御史(末年为十五道) 正七品 掌巡按州县,考察官吏

总督

(总理)

巡抚 明之总督、总理、巡抚,均因事而设,以重臣任之。

翰林院 学士 正五品 掌修史、著作、图书等

侍读学士、

侍讲学士 从五品

侍读、侍讲 正六品

修撰(史官) 从六品

编修 正七品

检讨 从七品

国子监 祭酒 从四品 掌教育行政

司业 正六品

五经博士 从八品

助教 从八品

学正 正九品

六科 都给事中

(每科一人) 正七品 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查六部百官之事。 六科为吏、

户、礼、兵、刑、工。

左、右给事中 从七品

给事中 从七品

廿四衙门 十二监太监 正四品 掌皇帝宫中日常生活上的各项事务。 以宦官掌之



四司司正 正五品

八局大使 正五品

承宣布政使司

(地方) 左、右布政使 从二品 掌一省之政 明洪武九年废行中书省,分全国为十

三承宣布政使司。为省一级的最高行政机构。

左、右参政 从三品

左、右参议 从四品

提刑按察使司

(地方) 按察使 正三品 掌一省刑狱之事 与“布政司”及管军事之“都指挥使司

”合称一省中之“三司”。

副史 正四品

佥事 正五品

府 知府 正四品 掌府之政 明代改路为府,分上、中、下三等。

同知 正五品

通判 正六品

推官 正七品

州 知州 从五品 掌州之政

同知 从六品

判官 从七品

吏目 从九品

县 知县 正七品 掌县之政 县分上、中、下三等。明之典史,典文移出纳,如县

无丞、簿,则兼领之。

县丞 正八品

主簿 正九品

典史 未入流

都指挥使司

(都司) 都指挥使 正二品 地方最高军事长官 明代在全国设十六个“都司”。

都指挥同知 从二品

都指挥佥事 正三品

卫指挥使司

(卫) 指挥使 正三品 各“卫”,齐统于“都司”、“行都司”或“留守司”。

指挥同知 从三品

指挥佥 正四品

千户所

(所) 正千户 正五品 “所”统于“卫”

副千户 从五品



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内阁 大学士 正一品 掌传达谕旨、公布文告 满汉各二人。

尚书协办大学士 从一品 协助大学士。 满汉各一或二人,以六部尚书充其任。

学士 从二品 满六人、汉四人,均兼礼部侍郎。

侍读学士 从四品

侍读 正六品

中书 从七品

办理

军机处 军机大臣

(称为大军机) 辅佐皇帝,处理军国要务、官员任免和一切重要奏章。 大军

机于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京堂内特简,无定员。

小军机于内阁中书郎中、员外郎、主事中派兼。

军机章京

(称小军机)

六部 尚书 从一品 同唐之六部 满汉都有。

左、右侍郎 从二品

各司郎中 正五品

各司外郎 从五品

主事 正六品

笔帖式 七至九品 掌翻译满汉章奏文籍之事。

理藩院 尚书

(一人) 掌蒙古、回部、西藏等地的封授、朝见、进贡、官吏升降和征发徭役等

均用满、蒙人,下属六司。

左、右侍郎

都察院 左都御史

(右为总督衔) 从一品 掌监察、弹劾官吏 满汉都有。

左副都御史

(右为巡抚衔) 正三品

六科给事中 正五品 掌监察六部、权不大。

十五道监察御史 从五品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总理各国事务亲王、郡王、贝勒 特简,无定员。

咸丰十年设,后于光绪时改为“外务部”,并位于诸部这上。

大臣

(以军机大臣兼)

大臣上行走

总章办章京、帮办章京、章京

总督

(地方) 总督 正二品

(加尚书衔为从一品) 综理督军民要政 辖一省至数省,一般辖两省。

行省 巡抚 从二品 掌一省之治 每省一人

学院

(学道) 提督学政 掌学校政令,岁、科两试 每省一人

承宣布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