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明确你的档案室在深圳人才市场还是罗湖人才市场,否则会开错抬头。那个电话一直是很忙的,如果有时间最好过去问一下,了解全部的情况。
档案转出:
(1)代理人员办理档案调出,请参阅相关的办事指南备齐材料后,交我部业务受理窗口办理调出手续,再持经工作人员签名的商调函复印件及身份证到2-3号“档案业务”窗口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2)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如要领取当年度本单位上报市人社局批准接收的毕业生档案,须由经办人员持接收单位的《人事立户登记证》(须年审)、调档函、该毕业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提供有身份证号码的名单)、深圳市人社局印发的《深圳市人社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及经办人工作证及身份证到罗湖业务分部616大厅2-3号“档案业务”窗口办理。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调出深圳特区
(一)申报材料
1、接收单位开具的《商调函》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单位须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
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式2份,核原件);
3、当事人户口簿复印件;
4、属单位委托代理的人员,需提供委托单位开具的离职或同意调出证明材料,如委托单位已转让、停办、倒闭或破产的,应提供市工商局的相关证明;
5、入深调令或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复印件(1式2份,由我中心承办人才引进的,可在办理调出时向工作人员申请借出复印)。
6、如属委托其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式2份,核原件)。
(二)办理程序
1、持申报材料到综合业务受理窗口进行审核,同时领取《代理人员办理调出手续登记表》。
2、组织关系挂靠我中心的中共党员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持调出登记表到611室办理。
3、确认是否已办理转正定级,符合相关规定但尚未办转正定级的人员需补办转正定级。
4、办理档案转递:持经工作人员签字的《商调函》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档案业务窗口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注:户口托管在我中心集体户的,须先将本人及亲属户口从我中心集体户迁出后方可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5、办理户口迁移:经调入地人事部门批准调入后,应持由调入地人事部门出具的调令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6、办理人事关系转移:
(1)如属调往市内代理人员需办理人事关系转移,请持拟调单位同意调入文件及身份证到到我部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办理行政、工资关系转移手续。
(2)如属干部身份的代理人员调往市外的,需办理人事关系转移,申请人需持下列材料办理:
①、《市内干部调动审查表》俩份。
②、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③、接收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同意调入文件。
④、户口迁移证
⑤、入深调令或介绍信复印件
我部工作人员受理后开具《调出呈报表》以及开往深圳市人社局的《行政关系介绍信》和《工资关系介绍信》并在《市内干部调动审查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再持上述材料到市人社局业务受理窗口办理。领取由市人社局开具的《行政关系介绍信》、《工资关系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