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2.《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实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人民政府令第154号令);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5.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6.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
7.《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
8.《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人民政府令第132号令);
9.《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监管的通知》(建管标定字〔2008〕1号)。
条件:
施工单位中标后, 完成了安全评估和其他安全措施。依据《实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未经安全报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前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全额存入施工企业专项账户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