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更换办公地址,需要到工商税务上有什么手续吗

2024-12-13 12:03:2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公司更换办公地址,需要到工商税务更改登记的手续请看一下两个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十二条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十九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条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三)其他有关资料。

回答2:

首先,按到理来说,是应该进行变更的,但是按照现实生活当中,工商是不管的,也没有谁会很去叫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那边,每年只要通过年检就行,每年6月底前完成公司的工商年检,只要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办公地点没有变更,税务那边就没有必要办理变更手续;如果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办公地点发生了变化,必须在15日内变更税务登记上的地址,否则,税务部门会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的罚款。

回答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那边应该没有多大关系,每年只要通过年检就行,每年4月底前完成公司的工商年检,只要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办公地点没有变更,税务那边就没有必要办理变更手续;如果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办公地点发生了变化,必须在15日内变更税务登记上的地址,否则,税务部门会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的罚款。

回答4:

无论是工商、税务,企业注册时都要实地查看,有些纳税人为了能注册,临时用租办公用房,之后再另搬办公地点。但需要注意的是要给主管税管员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一但税管员因故无法联系企业,就会对该企业提请监控,该企业暂时无法购买发票、无法申报;再找不到的就会被列为失踪户,该企业一切涉税事项均不得办理。
当然,如果按照规定纳税人变更注册地点必须先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之后30日内变更税务登记证,逾期有罚款。

回答5:

家庭住宅原则上不得作为公司的经营场地。

如果你觉得以前租的房子不好,可以另行选择合适的经营场地。并按规定到原登记的工商局或新迁入地的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你还要携带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新的经营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证明(如果是租赁的,除提供租赁合同外,还要提供出租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证明)分别到国、地税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不办理变更手续的,工商和税务查处后都会处以罚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