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归男方,若女方没有付孩子生活费,是否有探视孩子的权利?

双方经济都不太好.
2024-11-27 09:44:0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付不付生活费很探视权没有直接关系
就是说即使不付生活费也一样有探视孩子的权利

回答2:

当然没有了。原因很简单,就是母亲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当然也就不能享有探视的权力了。

回答3:

应该有吧 怎么说也是孩子的父母了
如果孩子不要你就算了 我见过很多孩子不要爸爸或者妈妈的 是大人伤害了孩子

回答4:

虽然离异,但作为孩子的母亲不管协议上有没有关于孩子探视的权利,不过还是要征得孩子现在监护人的同意及协商。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我国2001年4月28日修改并颁布实施的《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探视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终止探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