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人们经常说起会展旅游,但什么是会展旅游却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本文主要从会议、展览和旅游三者的关系入手,讨论如何将会议、展览和旅游联系起来。
常见的三种认识误区
(一)在会展业中,重展览、轻会议
人们虽然经常提到会展业,但在实际工作中,都是重展览,轻会议。从统计资料上来看,也是展览的数据多,会议的数据少,这说明目前国内对会议业的重视程度尚不及展览业,其突出表现就是专业的会议策划和服务公司未成气候,缺乏专业会议组织者(PCO)。
(二)把会展和旅游混为一谈
会展旅游只是会展业与旅游业有机结合后的一种旅游产品形式,或者说是旅游企业实现经营多元化的重要途径之一,不能称其为产业。
在会展发达国家,一般将会议业和旅游业归口在会议旅游局或观光局下进行统一管理,展览业则作为一个单独的行业。
(三)会展业是旅游业的一部分
也有专家认为,"会展业是当今世界都市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观点存在明显的漏洞,因为,无论是旅游主管部门开始专门研究会展活动对旅游业的作用,还是各大旅游企业纷纷拓展会展旅游业务,都不能改变会展活动的信息交流或产品展示的性质,这一点与旅游活动有着根本区别。相反,这些现象只是说明了会展活动对旅游业的巨大推动作用,而我国在旅游业介入会展活动方面还做得远远不够,其直接表现就是会展旅游发展的明显滞后。
几个基本概念的界定
所谓会议,是指人们怀着各自相同或不同的目的,围绕一个共同的主题,进行信息交流或聚会、商讨的活动。一次会议的利益主体主要有主办者、承办者和与会者(许多时候还有演讲人),其主要内容是与会者之间进行思想或信息的交流。
展览会是一种具有一定规模,定期在固定场所举办的,来自不同地区的有组织的商人聚会根据展览内容的不同,国际博览会联盟(UFI)将展览会分为三类,即综合性展览会、专业展览会和消费展览会。一次展览会的利益主体主要包括主办者、承办者、参展商和专业观众,其主要内容是实物展示,以及参展商和专业观众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商贸洽谈。
所谓旅游,是指人们出于和平目的的旅行和逗留所引起的一切现象和关系的总和。这些人不会在旅游目的地定居和就业。一次旅游活动的顺利完成主要依赖三个要素,即旅游者、旅游目的地(旅游资源)和旅游业,其根本特点是旅游者的异地流动性(包括异地消费),这一点与会议、展览会极为相似。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三个结论:其一,尽管目前国内普遍采用"会展业"的提法,但会议与展览会在主体内容和运作方式上存在本质的区别;其二,会议、展览会与旅游活动是紧密联系、相互渗透的,但绝不是简单的等同或包容的关系;其三,会展活动和旅游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服务对象的异地流动性,这为两者在具体运作上的合作提供了基础条件。因此,会展业和旅游业之间可以谈对接或互动,但绝不能划等号。
会展活动与旅游业如何实现对接
随着会展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一批旅游企业开始涉足会展业务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会展活动和旅游业能够而且必须实现有效对接已成为会展界和旅游界的共识。
(一)对接基础
会展业与旅游业能够互动发展,是具有内部条件的,首先,一定规模的人员流动与会议(展览会)、会间或会后的游览、购物、娱乐等活动能够有机组织起来。其次,举办会议或展览会,发展都市旅游,都需要一些基本条件,如鲜明的城市形象、完善的基础设施、便捷的都市服务等。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会展活动和旅游活动的开展拥有共同的基础条件。
(二)国内会展业与旅游业的对接现状
目前,国内绝大多数城市的会展业和旅游业都存在着脱节现象,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外推"两个字来概括。所谓外推,单从字面意思上来理解,即指会议或展览会是将参展商、与会者和观众推向饭店、景点、旅行社等旅游企业,旅游企业滞后接待、被动受益;旅游部门在整体促销、配套服务等方面远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旅游业对会展活动的支撑效果不明显。
国内会展业和旅游业之间的脱节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在市场促销上,政府在组织会展公司和旅游企业开展联合促销时存在很大障碍,更何况没有类似于法国专业展览会促进委员会(Promo Salons)的专业会展管理机构来牵头。
(2)在人员流向上,由于缺乏有效引导和相关服务,参展商、与会者和外地观众的主要活动仅限于参加或观看展览会(会议),只有很少一部分人会参与游览、购物或文娱等活动,即使有也是小规模的、自发的。
(3)在配套服务上,许多会展组织者精力分散、服务效率较低;与之相对应的是,旅游部门提供给与会者、参展商及观众的服务主要是住宿和餐饮,交通安排、文化娱乐、购物向导和游览活动组织等服务项目明显不足。
(4)在综合效益上,会展活动给旅游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不够大,旅游业内部各行业从会展活动中的收益极不平衡,住宿、餐饮、交通获利多,游览、购物、娱乐少,现有旅游资源尤其是城市及周边地区的景点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三)对接策略
会展业和旅游业实现互动需要政府的有效引导,但归根结底取决于会展公司和旅游企业之间的合作程度,前者为后者带来数量可观的客源,并创造更多的市场机会;后者为前者提供配套服务,并增强会议或展览会的吸引力。
1、角色定位
在开展会展旅游活动时,会议或展览公司应扮演"旅游吸引物创造者"的角色,这种吸引物可以是其所拥有的场馆,也可以是其举办的大型会议或展览会;饭店应该主动与会展公司合作,以合理的价格和高品质的服务迎接参展商、与会者入住,并积极争取展览会期间的各类高峰论坛在本饭店举行;旅行社则应转变传统的经营模式,把重点放在专业观众的组织以及会展活动与其它游览活动的衔接上。
2、管理体制
在管理体制上,我国可以成立会议旅游局,将会议业纳入旅游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在展览业内成立展览行业协会,对展览会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和促销。
3、整体营销+配套服务
城市在进行目的地整体促销时,会展部门完全可以和旅游部门协作;即使是会展企业单独开展营销推广活动,也应将会议/展览会与城市及周边的旅游景点和旅游接待设施结合起来。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应积极为参展商、与会者和观众提供"食、住、行、游、购、娱"等一系列服务,并尽量将丰富多彩的旅游节庆活动与大型会议或展览结合起来。
4、客源预测
会展部门应与旅游部门联合开展调研和预测,以增强参展商(与会者)对展览会(会议)的信任程度,但两者的工作侧重点有所不同,前者侧重专业观众,后者侧重一般旅游者。
5、场馆后续利用
从旅游开发的角度来讲,场馆建造起来后,除会议服务公司、展览公司等继续举办大型展会以吸引观众外,旅游部门可考虑将具有本城市特色的现代化场馆作为都市观光的一个重要景点,以提高场馆的利用率。
旅游(Tour)来源于拉丁语的“tornare”和希腊语的“tornos”,其含义是“车床或圆圈;围绕一个中心点或轴的运动。”这个含义在现代英语中演变为“顺序”。后缀-ism被定义为“一个行动或过程;以及特定行为或特性”,而后缀-ist则意指“从事特定活动的人”。词根tour与后缀-ism和-ist连在一起,指按照圆形轨迹的移动,所以旅游指一种往复的行程,即指离开后再回到起点的活动;完成这个行程的人也就被称为旅游者(Tourist)。
“旅游”从字义上很好理解。“旅”是旅行、外出,即为了实现某一目的而在空间上从甲地到乙地的行进过程;“游”是外出游览、观光、娱乐,即为达到这些目的所做的旅行。二者合起来即旅游。所以,旅行偏重于行,旅游不但有“行”,且有观光、娱乐的含义。因此,旅游的定义可如下表述:旅游是人们为寻求精神上的愉快感受而进行的非定居性旅行和在游览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关系和现象的总和。
旅游较色就是自己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