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病人在治疗时用了一些不属于“用药目录”里的药,这些费用由谁来承担呢?

2024-12-19 07:53:5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工伤保险条例》里有明确的规定
二十九条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至于单位该不该支付,看各单位了,为了和谐应该支付

第二十九条 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支付。工伤保险诊疗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工伤医疗费的问题比较麻烦,现在一般是医疗机构直接收钱,所以用了很多不符合目录的费用。这部分明确规定了基金不支付。一般的情况是由单位支付的。

回答2:

用人单位出。工伤医疗费用无论如何都不会让个人承担的。

回答3:

工伤病人在治疗时用了一些不属于“用药目录”里的药,

工伤科是不会报销的,工伤医疗费要单位出。

回答4:

当然是自己负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