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上述条款不包括劳动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十年的,但单位要解除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