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交纳国税和地税的标准是: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或营业税(税率3%-20%,根据行业区分)
2、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2%
5、水利建设基金(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
6、个人所得税
7、印花税 按购销金额0.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规定:
1、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2、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没有具体标准,一般都是根据营业收入、营业地点、营业面积、同行业比较等多方面衡量后核定的。核定后需纳税人认可,纳税人不认可的,应重新核定。
交增值税啊,有6%和4%的所得看营业额来
哪是国税,地税给你们核定的,你只有去问他们了,多了也是他们,少了也是他们,个体工商户是谁也说不清的,他会根据你的面积,营业额,等等,给你核定,在看看你和他们的关系怎么样了,
核定征收,每个地方,每个行业不同,你去税局问下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