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说明的是你说说的是你大哥的老婆要分家,所以跟你二哥和二哥老婆没有关系。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
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
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
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
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
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
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
要的遗产份额。
根据以上法条,我认为在本案中小孩的抚养权归你大嫂还是你家,对于财产继承也是有重要关系的,但是不管怎么样,如果是你大嫂要分家的话,家产主要是她,小孩还有你父母,不过你大嫂可能会分的很大部分家产。当然具体情况还要双方协商,协商不成遵从法院的判决。
说的不是很清楚,所谓“家产”是所有家庭成员共有的,还是有哪些是私人的。但一般,你大哥的夫妻共有财产,她老婆是可能分一半的。
财产可以分成几块
1、大哥老婆嫁给你大哥之前的个人财产归其个人所有。
2、大哥老婆与大哥之间的共同财产,分1/2给他.
3、你大哥遗留下来的财产,由他儿子、父亲、母亲、老婆四人继承,每人1/4.
4、至于你所说的法律上赔的钱,要看具体内容是什么。死亡赔偿金的话是四人平分,孩子的抚养费应该归孩子。
没有看到您提的问题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