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1.0.1 为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能为各种车辆的驾驶人员以及行人创造良好的视觉环境,达到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方便人民生活,降低犯罪率和美化城市环境的目的,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及与道路相连的特殊场所的照明设计,不适用于隧道照明的设计。1.0.3 道路照明的设计应按照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维修方便的原则进行。1.0.4 道路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