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计入会计科目:
1.企业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制造费用;
2.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3.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销售费用;
4.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5.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6.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7.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研发支出;
8. 企业将自有的房屋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其折旧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对应的分录: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其他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研发支出/应付职工薪酬(按前面1-8的序号列的借方科目)
贷: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购买当月不提折旧,第二个月不管是否使用都要计提折旧的,和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一样的,计入制造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需要单独计算停工损失的企业,可以在“基本生产成本”明细科目下设置“停工损失”明细科目,以汇集和分配基本生产车间因停工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停工损失包括停工期内所支付的生产工人工资和提取的应付福利费、所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费,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
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内的费用,应当采用待摊、预提的方法,由开工期内的生产成本负担,不作为停工损失。
如果是季节性停工,仍然计入原先科目。
按原应计入科目.应付工资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