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医在拔智齿的时候伤到了无辜的好牙 属不属医疗事故

2024-12-17 07:12:56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根据你说的情况,是医生在给你拔牙的过程中,在使用拔牙的器械时,没有把握好支点,或是在操作的过程中对你的智齿的临牙造成了损伤。如果当时在整个操作结束的时候,医生没有明确的向您告知对临牙造成的损伤的话,这种做法是不恰当的,你可以去医院医务科去反映您的情况,然后根据情况来协商解决您的问题!

回答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里对于什么是医疗事故,造成医疗事故的主体是谁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条例规定,符合以下四个标准的构成医疗事故:

第一,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这里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资格许可证》的机构。这里所说的“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必须在医疗机构执业。医疗事故只发生在医疗机构及其医疗人员的医疗活动中;

第二,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故。

第三,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的过失行为。

这里把医疗事故的主观方面定义为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的“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对于可能给患者造成的损害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但轻信能够避免的。这就把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故意行为排除在医疗事故之外,如果患者的损伤是由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那么,这不属于医疗事故,患者应该从其他法律方面追索赔偿,并可以追究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四,因为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的过失行为给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只有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才构成医疗事故,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只要是过失行为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就构成了医疗事故,扩大了医疗事故的认定范围。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只有符合了上述四个方面,才能够构成医疗事故,同时,该《条例》又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况做了明确的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按照你这样的情况,医生主观上并没有任何违法的行为,最多只能算是过失。这个你的情况已经有事实摆在那里,也不可能把证据销毁,所以你只要保留你的证据(就是你的缺牙),和医院方进行沟通,相信是可以解决的。退一步海阔天空啊~~

回答3:

要看看拆线后的情况,有没有出现继发感染,咬合有没有变化,即便有问题,也算不上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医生主观不慎造成的器官损害。

回答4:

只要你的正常牙齿的确受损,那么就是医疗事故
1,在拔牙前,医生是否跟你说到会损伤到周围正常牙齿?如果没有说,那么他肯定有过失
2,拔牙在正常情况下是否存在这种并发症,如果有,周围牙齿损伤程度有无标准,建议你去其他医院咨询,并对对牙齿损伤程度进行鉴定

回答5:

属于
可以找院长索赔或提出修牙

回答6:

算是很轻微的医疗事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