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直辖市不入省的行政区域范围,由中央直接领导,其法律、行政地位与省、自治区平行。地级市即指行政地位相当于地区和自治州的市,主要是省辖设区的市。县级市是指行政地位相当于县,包括省辖县级市和自治州辖县级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