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灭火也叫停炉:分为正常停炉和紧急停炉。正常停炉的操作顺序是:
(1)逐渐降低供热量,停止供煤、送风,减弱引风。
(2)当炉内原有燃料基本燃尽之后,停止引风,并关闭烟道挡板,扒出炉膛内未燃尽的煤,清除灰渣。再关闭炉门和灰门,防止锅炉急剧冷却。
(3)停止燃烧设备运行的同时,不得停止循环水泵的运行,只有当锅炉出水温度降到50℃以下时,才可停泵。停泵时,为防止产生水击,应先逐渐关闭水泵的出口阀门,待出口阀门基本关闭后,再停泵。
(4)停炉6h后,开启烟道挡板进行通风。同时应关闭热水锅炉的回水阀门与出水阀门,将锅炉与系统隔开,然后放净炉水。
(5)锅炉停炉后,应在回水、出水、排污等管路中装置隔板。隔板厚度应保证不致被出水、回水管道内的压力以及其他锅炉的排污压力顶开,并保证与其他运行中的锅炉可靠隔绝。在此之前,不得有人进入锅炉内工作。
(6)停炉放水后,应及时清除水垢泥渣,以免水垢冷却后变干发硬(清除困难)。停炉冷却后,还应及时清除各受热面上的积灰。
在正常停炉中还有一种情况,即压火停炉。
压火停炉又称临时停炉。当热用户暂时不需要供热时(一般不超过12h),可将炉膛压火,待需要恢复运行时再进行挑火。锅炉应尽量减少压火停炉的次数,否则,会因热胀冷缩频繁,产生附加应力,引起金属疲劳破坏,造成接缝和胀口渗漏。
压火分压满炉与压半炉两种。压满炉时,用湿煤将炉排上的燃煤完全压严,然后关闭风道挡板和灰门,并打开炉门,如能保证在压火期间不复燃,也可关闭炉门。压半炉时,是将煤扒到炉排前部或后部,使其聚集,然后用湿煤压严,关闭风道挡板和灰门,并打开炉门,如能保证在压火期间不能复燃,也可关闭炉门。
压火期间司炉不得离开操作岗位,应经常检查锅炉内介质的温度与压力;检查风道挡板、灰门是否关闭严密,防止压火的煤灭火或复燃。
压火期间一般不应停止循环水泵的运行,以防止炉水汽化及管道冻结,只有在保证不会发生汽化和冻结的情况下,才可停止循环水泵的运行。压火期间,一旦发现炉水温度升高,应立即开动循环水泵,防止炉水超温汽化。当需要恢复向系统用户供热,重新挑火时,应先开启循环水泵,使水在系统中循环流动后,才可挑火。
紧急停炉即为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的停炉方式。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给水。
(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8)其他异常情况危及安全运行。
紧急停炉的一般程序是:立即停止添加燃料和送风,减弱引风,设法熄灭炉内明火,层燃炉可以用砂土或湿灰灭火,链条炉可使炉排加速运转,送燃煤进渣坑,燃油燃气炉停止燃烧器的运行;灭火后,打开炉门、灰门及烟道挡板,以加强通风冷却;关闭主汽阀、开启空气阀,安全阀和过热器疏水阀,排汽降压;通过排污和上水更换锅水,锅水冷却至70℃左右允许排水。但因缺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炉上水,并不得开启空气阀及安全阀快速降压,以防止锅炉受到突然的温度和压力的变化而使事故扩大。
在《锅炉紧急停炉规程(条例)》中是这样规定的“停止鼓引风,关闭煤闸板停止向炉膛内加煤,快速转动炉排将炉排上的燃煤排除炉膛”。在规程中还有规定“在出现爆管时停止鼓风,将引风开至最大迅速排除炉膛内的水蒸汽......”。不知道这个回答是不是你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