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中介看房,看好以后甩掉中介,两方直接交易,这样做合理吗?

2024-12-29 04: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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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子涉及到的金额特别大,对每个人每个家庭来说,买房也并不容易。而我们在买二手房的时候,涉及到的中间费用又特别多,比如中介费,贷款服务费,各种税费,杂费等等。

于是,有一些购买二手房的朋就问-找中介看房,看好以后甩掉中介,两方直接交易,这样做合理吗?

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通过中介看房以后,私下和房主进行交易,这样到底合不合理?和房主私下交易到底有哪些风险?

一,找中介看房,看好以后甩掉中介,和业主直接私下交易,这样到底合不合理?

我们都知道购买二手房,比购买新房的程序要复杂很多,最主要的是涉及到的首付款,中间费用也要多一些。购买二手房的时候,我们不仅需要准备首付款,个税,契税,以及其他的杂费。还要准备两笔较大的费用,一是中介费,二是贷款服务费。

这两笔费用让很多购买二手房的朋友特别的懊恼,总觉得不值,总觉得没有必要花费这样的费用,也总觉得这样的费用是可以省下来的。

对这些购买二手房的朋友来说,中介不就是带我看个房嘛,收费这么多,我自己也能在网上看,我自己也能通过小区的保安,物业,找到业主,找到在卖的房源。于是,很多购买二手房的朋友就打起了,节省中介费,节省贷款服务费的主意。

他们想“找中介看房,看好以后甩掉中介,和业主直接私下交易”,这样就可以省下中介费,省下贷款服务费,购房成本也降低了不少,多划算啊。

实际上,这种做法是极其不合理的,中介代理看房帮你挑选房源,其实也是一种付出,这种付出本来就是有偿服务。

如果你不想承担中介费,承担贷款服务费,那么你可以一开始看房的时候就不要找中介,自己去找业主。

我觉得人还是一定要有良心,别人付出了就应该得到回报。换个角度,如果你的工作,老板不给你发工资,你怎么想?

其实是一样的道理。将心比心,我们应该尊重为你买房付出的中介人员,作为购房者也应该为自己享受的服务买单。更何况,中介在你买房的过程当中起到绝对性的作用。他不仅可以帮你节省看房时间,还能帮你匹配好的房源,还能帮你在交易的过程当中处理房子的后续,还能帮你在交易的过程当中规避一些风险。

二,找中介看房,看房以后甩掉中介,和业主直接交易有哪些风险?

在第一大点已经非常明确,找中介看房,看房以后甩掉中介,和业主私下交易,其实是特别不合理的。作为购房者,应该学会为自己享受的服务买单,学会尊重人。尊重对方,就是尊重自己,先做人后做事,这一点很重要。不仅如此,购买二手房的程序特别的复杂,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存在很多的合同纠纷和经济损失。


甩掉中介,自己和业主私下交易,你面临的风险会很大,稍不注意就会损失定金,损失首付款等等。



我们简单的归纳一下,甩掉中介和业主私下交易,到底有哪些重大的风险,看完以后相信你也会尊重中介。


第1个风险,没有办法保证业主的人品。

俗话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买房人和卖房人之间不可能通过短短的聊了几句,见了一面就非常的熟悉,就非常的了解一个人的秉性。

私下和业主交易买房,其实最难保证的就是业主的人品。要知道房子涉及到的交易金额可是很大的,谁赚钱也不容易,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所以,在交易的过程当中容易出现悔单,临时加价或者挪用首付款,挪用解压款,挪用定金等等行为出现。

一旦出现以上的任何一个情况,就会导致我们的金钱损失非常的严重。买个房而已,没有必要冒这么大的风险。好多朋友一年也赚不到定金,一年也赚不到首付款呢。

第2个风险,房屋的产权风险。

我们必须明白,当你真正看上一套二手房的时候,想要入手购买的时候,中介会再次帮你确定产权是否存在风险。毕竟,我们回避不了,有些业主产权存在问题,有一些家庭纠纷,有一些债务问题,凶宅等等,都想要挂牌卖出。

那么,甩掉中介和业主私下交易,如果业主有所隐瞒,产权存在很大的问题。购买的房屋就特别的不安全,缴纳的定金,首付款都有可能面临损失,到最后都没有办法过户。最后,面临的结果是钱也没有了,房子还得不到,落下一身官司仅耗时耗力。自己没有安全防范意识,没有留下足够的证据,官司很有可能还打不赢。

第3个风险,购房程序严重不熟。

其实,大部分的购房者一辈子也就买一次房,所以我们才常说好多家庭一辈子就为了一套房在奋斗。这些购房者,对购房程序及其的不了解,可以说完全是门外汉。第一步该干什么,第二步该干什么,中间有哪些费用,有哪些纠纷和风险都不知道。更何况,他们在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也是一无所知,根本不知道应该注意哪些细节,应该如何规避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

换句话说,甩掉中介,自己私下和业主交易,办理后续的过程当中非常的生疏,非常的缓慢,而且每个环节,稍不注意都可能造成金钱损失。

最主要的是,缴纳个税和契税的时候,不明白到底该由业主缴纳,还是自己缴纳。或者不明白房管局的审核价,多缴纳了也有可能。你以为你节约了中介费,节约了贷款服务费,实际上中间花费的冤枉费,已经远超出这些费用了。更何况还有可能被业主吃差价,在房子的总价上吃差价,税费上是差价,甚至最后连物业水电气费都不给你结清,还把室内的家具家电换了搬走搬空。而且如果你私下交易没有正规的合同,房管局也好,银行也好,都不会给你办理过户,办理贷款,这是最恼火的。是的,房子涉及到的金额特别大,而且交易的过程特别的复杂,每个环节都存在合同纠纷和金钱损失的风险。


千万不要因为一点中介费,就甩掉中介和业主私下交易,一旦被此差价,一旦造成经济损失,你缴了10倍的中介费都够了。


所以,购买二手房的时候,我们还是应该尊重中介这个行业,尊重他们的付出,为他们的付出买单。

三,小结

总的来说,找中介看房,看好之后甩掉中介,和业主直接交易,这是极其不合理的。大家一定要对中介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虽然他们收取了中介费,但是能够让你的买房之路轻松一些,安全一些。他们不仅用心的,在帮你匹配房源,节约时间,而且还在帮你筛选优质靠谱的业主。


最主要的是,在房屋的交易过程当中,他会帮你规避很多的交易风险,提升交易的效率。


同时,还会帮你筛选放款速度较快,贷款利率较低的银行,其实节约下来的费,用足以缴纳中介费了。

并且在交易的过程当中,你也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并不盲目,自己以后再次买房,也会有更多的防范风险的方法。

回答2:

购买二手房时,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中介公司,但也有一些购房者为省中介费,在看房后绕开中介与房主私下交易。昨日,有从事二手房置业顾问工作的网友爆料称,长春市净月高新区某小区的业主,通过一名中介人员看房子,然后甩开中介,与业主私下成交,拉黑中介电话,删除中介微信。该网友细述了其中过程,并表达了个人的感受,一时引发热议。买房者“跳单”直接交易中介白忙活,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中介能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买房者为省钱甩开中介“跳单“私下交易

昨日,长春网友以《长春中介人员自述心酸与无奈》为题爆料:长春净月高新区一小区的业主,此前以为父母购房为由找到中介公司介绍房源,在一名女中介员的带领下,看了几套房子并未满意。数日后,中介员发现该业主为父母购买了此前一同查看的房源。于是,打电话追问,得到答复是,并未购买中介介绍的房源。双方各执一词,陷入争论。

网友爆料同时还展示了与该客户的微信对话截图,其中多为女中介员的质问,该客户只含糊回应两句:“为什么要问呢?”“你记性真好,见两次面就记住了!”此外,并无更多的信息,最后的聊天截图显示,女中介已经被拉黑。爆料网友以同行相怜的角度,对事情经过进行了复述和谴责。

常遇买卖方为省中介费甩掉中介交易

记者多方查找并未联系上当事双方,但采访到了同样作为二手房中介顾问的赵强(化名)。对于网友的爆料,他表示尽管不知道具体事情的发生细节,但表示在做二手房中介销售顾问7年中,他也曾经数次遭遇过被买卖双方甩开交易的情况。

“一是普遍缺乏契约精神,二是买卖方都想省钱,三是竞争太激烈,行业还没有规范的合同,中介常常处于被动的状态……”赵强说,近年来,随着大小中介公司大量涌入二手房市场,房源有限,各公司之间竞争白热化,中介员之间都在抢独家房源,由此直接导致中介对买卖双方都不敢有太大的要求,这也给交易的“跳单”留下了漏洞,常常是买卖双方“一拍即合”,跳过中介交易。

赵强说,在委托卖房时,房产中介公司一般会给卖家事先准备两种居间合同,一种是普通的委托合同,另一种则是独家委托合同。“独家委托协议,就是说不能再通过别的中介成交,但是有的却瞒着我们偷偷成交了。”赵强说,作为独家房源,中介员会把这套房子放在重点推荐位置,不仅在网站上着重推荐,也会进行一些包装,期间是付出了很多劳动的,但是有的客户还是为了省中介费故意甩掉中介交易。为了维护市场资源和客户口碑,中介员常常选择忍气吞声。

律师:中介确认独家委托且提供服务可起诉

对买卖双方”跳单“,甩开中介私下交易的行为,记者采访了吉林省中证律师事务所汤文士律师。她认为,首先要确认房东是否独家委托。其次,中介有证据证明,委托人接受了中介的服务,利用了中介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两者确定,中介就有向委托人要求报酬或合理开支的请求权。

汤律师进一步解释说,若房东独家委托且其他中介机构平台无该房源信息,则独家发布信息的中介机构处于较为有利地位,因为此时购房人看房后如果跳单拒付中介费的,若诉至法院,法院有可能因该房源信息来源唯一而认定该中介机构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而判令购房人支付中介费。她还提到,口头形式的中介合同也可成立,同样具有效力,即使买方没和中介签订书面合同,但其“跳单”行为仍是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最后她提醒中介及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对中介服务完成情形详细界定,并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以免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在中介提供服务后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中介费用,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案例>>

通过中介公司看房,最后却绕开这家中介,另外与房主达成了买卖协议。中介公司一纸诉状,将买房人告上法院。2019年7月,常州金坛法院判决买房人违约,需支付中介公司违约金13800元。

法院审理认为,买卖看房确认书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确认书载明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当遵守。中介公司已经按约定提供房源并带领吴女士实际查看,她却违反约定另行与房主达成买卖协议,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1%的违约金,即13800元。

回答3:

这样做是非常不合理的,也损害了这个市场的交易法则,很有可能你以后就会被中介拉黑,甚至有人会找你肆意报复。

回答4:

这样的做法不合理,因为中介也是份职业,那也是在工作。

回答5:

我觉得这种方式不合理,因为你这样很不尊重中介的工作,他们为了你们能够交易也付出了辛苦,你这样做很不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