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离婚妻子自杀,问丈夫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我们离婚之后,自杀有法津责任,是他们逼我的。
2024-11-23 22:47:5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会承担法律责任的。
婚姻是需要感情的基础的,如果没有了感情婚姻再维持其实对双方都没有任何意义。
1、结婚、离婚都是自由的,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
2、夫妻离婚后,妻子由此想不开自杀不会追究妻子的法律责任,因为丈夫没有违法。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自杀,他方在法律上并不负有防止和解救的特定义务。当然对这种行为得到的谴责、鞭挞,已无需赘言。
但对这种行为的道德谴责还不能简单地上升到刑法的层面施以处罚加以解决。

回答2:

我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但此义务有一个前提条件,即被抚养的人必须是一个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或者没有独立生活来源的人。据此,我国《刑法》第261条明确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具有独立生活能力或者独立生活来源的人,在法律上就是属于无需扶养的人,应自食其力。同理,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法律上不但具有独立人格,且具有独立行动自由,他的行动自由是不受他人干涉的(未成年人除外)。法律赋予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行动自由的权利,因而每一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即使同一家庭成员的人都不具有干涉他人的行动自由。这样,即使作为夫妻关系的一方,对对方的行动自由也没有干涉的权利,同样意味着也没有阻止的义务。如果我们一旦承认夫妻双方负有防止一方自杀的特定义务,那就意味着意欲自杀的一方走到哪儿,另一方就必须跟到哪儿,防止他方自杀的特定义务就如人的影子一样也跟到哪儿。如果夫妻一方欲提出离婚,他方发出你要离婚我就自杀的信息,离婚不成而他方发生自杀,使得负有防止他方自杀的义务成了犯罪的一个铁定理由,这样的夫妻关系不就成了一副手铐脚链了吗?由此,那种认为夫妻间一方要自杀时,另一方应当具有防止自杀特定义务的观点就丧失了理论的应有基础。笔者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自杀,他方在法律上并不负有防止和解救的特定义务。当然对这种行为得到的谴责、鞭挞,已无需赘言。但对这种行为的道德谴责还不能简单地上升到刑法的层面施以处罚加以解决。
所以
妻子自杀,你无需承担责任。

回答3:

妻子自杀,丈夫没有法律责任,只有道德责任,娘家可以起诉的

回答4:

他们拿刀子逼妻子自杀的?最烦自杀的人了,有这勇气什么事做不了的,特不负责任。真的是仇者快,亲者痛的一个行为。如果还没离婚,丈夫真要感谢妻子为小三腾位置呢。人家才不会负责任呢。

回答5:

既然是自杀,跟别人无关,如果是被逼,需要确凿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