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要给抚养费。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这个是要看情况而言的,如果是孩子还在未成年当中是需要生活费与学费的话,那么这个肯定是需要给抚养费的,如果孩子已经成年了的话,一般女方可以不用给抚养费也是没有很大的关系的,这个主要取决于孩子的年龄。还有一种的,如果说孩子年龄没有成年,但是丈夫也没有要求说一定要女方给抚养费的话,这种情况也是可以不用给的。所以这个抚养费的话也没有特别强制性的规定,是要看夫妻双方如何的协定离婚。
找法网抚养费
女方无工作离婚抚养费标准
找法网 2019-01-03 16:23:00 阅读数:11588
在处理夫妻双方离婚事宜过程中,除了财产分割,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也是相当核心的。那么,女方无工作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抚育费给付期限,是多久?抚养费具体包括哪些费用?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女方无工作离婚抚养费标准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女方无工作离婚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育费给付期限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