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下律师,我的情人男人曾打我多次,身上多处伤,损坏我的名誉,这可以告他吗?

律师你好
2024-12-30 09: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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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然可以,别说是情人了,就是你老公这么对你,都可以告他。这是人身伤害更别说名誉权了,先整理有关证据,一定要真实的,再多收集点有力的证据,以便司法部门取证。这样的人太可恶,我最恨打女人的男人,这是没能力没素质的男人。

回答2:

可以起诉,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造成了轻伤以上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你过错在先,存在了严重的过错,可以减轻或者部分免除对方的责任。
至于说损坏你的名誉,则不会得到支持。因为你已经侵害人家的家庭幸福权,同样也损害了人家的人格权(名誉权),而且他受地伤害比你要重。同时,你是一个不道德的人,你在损害对方行为,人家说事就侵害了你的名誉了?你如果要顾及名誉就不要作缺德的事。

回答3:

诉讼是没有问题,
但是你这种案件最难的是收集证据。
建议你遇到这种情况下,先报警做好笔录固定证据,然后就医留下你伤痕的证据。
损害名誉的问题,同上,诉讼时可能需要证人请提前沟通

回答4:

您好!完全可以起诉,预先收集固定证据,用证据说话。

回答5:

可以的,保留证据后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