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刑法系统于2000年12月28日通过了《引渡法》,这在刑事法律上已经形成了一种制度。1994年,中国与泰国签订了引渡条约。这是中国与他国签订的第一个引渡条约。到目前为止,中国与40个国家签订了56个司法协助、引渡和移交被引渡人条约,为共同打击外逃贪官奠定了基础。
目前发达国家有韩国,西班牙,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和瑞典、
发展中国家有南非,厄瓜多尔,阿根廷,巴西和秘鲁
我国还与泰国,俄罗斯,白俄罗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哈萨克斯坦,蒙古,吉尔吉斯斯坦等一些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并且参与了很多实际上涉及引渡问题的公约,比如《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消除一切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等等
中国几乎与全世界都签有司法互助协议,虽然不等于引渡条约,但是可以当作引渡条约来使用.
主要的国家有
欧洲的
西班牙
俄罗斯
波兰
周边的
韩国
蒙古
和那几个什么斯坦.
东南亚除了新加坡和马来,全都有了.
南美洲的巴西
阿根廷.
非洲都把中国视为爷爷了,所以爷爷的话
即使不需要条约他们也会听从的.
有一些国家即使签有条约或协议
是否认定或执行还在于外国,并不在于中国.
中国在引渡一些人的时候
请求通常都会往严重了写,例如一个杀人犯,他会写成爆炸或持枪的严重伤害性犯罪.
普通诈骗犯
他会写成
金融诈骗或者洗黑钱等国际打击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