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是房屋通过有关部门质量验收的凭证;《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是房产项目通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凭证;《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楼盘向主管部门上报验收备案的详细资料,是开发商必须对楼盘负责的标记文件。
这三份文件是楼盘通过验收,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记,是发展商交楼的必要条件。
没有是绝对不能收房的,你这种情况可以找住建部门去反馈,他们会受制和调查的。
因为建筑验收是非常专业的,我们普通百姓是不可能知道那么多细节的规定和技术要求,必须要有相关部门的前期验收、把关。
开发商在开发完以后有建筑工业建筑部门进行验收,如果他们最强验证都没有通过的话,这个房子属于没有通过的,有质量问题房子你可以进行维权的。
你只能得到房产的产权证,来证明这间房子属于你的。除此之外,你说的那些个证件,不是想你展示的,是要给验房的机构展示的。验房机构依据这几个证来验收房子的质量,是否合格的。与你无关的,你得到了房子并入住了,就证明房子是合格的。
关键看购房合同上怎么规定的,按购房合同执行就是了。如果违反购房合同,就按欺诈罪起诉开发商。
开发商现房按照预售出售,业主收房时发现没有工程质量保证书的话,建议去法院起诉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