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3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共有两个司法解释,分别是: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3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两个解释都是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没听说最高法和最高检出台《物权法》的司法解释啊。
倒是《担保法》有个最高法的司法解释,2000.12.8出台的。
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http://baike.baidu.com/view/230977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