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所说的小车是否是指私家车,如果是私家车的话,只能成立汽车租赁公司,无法成立旅客运输公司,因为车辆类型不符合要求。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真管理规定》第二章经营许可第十条: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客车技术要求:
(1)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3)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营运线路长度在4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其它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
本规定所称高速公路客运,是指营运线路中高速公路里程在200公里以上或者高速公路里程占总里程70%以上的道路客运。
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
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3.客车数量要求:
(1)经营一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客位3000个以上,其中高级客车在30辆以上、客位90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客位1200个以上;
(2)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客位1500个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在15辆以上、客位45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3)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客位200个以上;
(4)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
(5)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6)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辆以上、客位100个以上。
如果成立出租车公司的话,楼主的车辆必须全部更换车辆外观颜色,还有驾驶员要申请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从业资格证,人员培训也要一笔费用。
现在最经济的是成立汽车租赁公司,通过租赁汽车,达到发挥闲置车辆价值的作用。
小车用来营运载客的公司,目前只有出租车公司。想让营运合法化,只有去申请执照成立出租车公司。但出租车公司有资质要求,不是说有几辆小车就能成立的,最好是挂靠在某个公司中。从租营运活动,最难办的是营运证,营运证的价格有时要超过车子。从事载客的,就到客运管理处办理。
1工商局申请成立注册公司
2办理税务登记
3交通局备案
最难的是第3步,不获批备案就不能营运.如果营运就是黑车
营业范围:汽车租赁
营运公司,载客的那种,不是货物的。
还要到交管局报到。
运管报到。
其他没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