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自动离职能向企业要求赔偿金吗?

2024-12-08 22: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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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买社保、不签《劳动合同》这三条任何一条,员工都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给与赔偿;
1、拖欠工资:要求每个月都应该发放一次工资,如果有原因未及时发放应该公示/通知发放日,做的好的单位会出具工资欠条!(当日拖延了几天但是发给你了这个一般不追究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还应该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不买社保: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应给员工购买社保,未购买的应该给员工补其社保。(到社保局去进行起诉,会有《整改通知书》给到用人单位,让其进行补买)。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还应该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不签合同:员工入职当日就该签《劳动合同》,未签订的,在无《劳动合同》的工作期限内应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你已经拿了一倍工资了,还应该再支付你一倍),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还应该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是修车、烟摊那种营业执照都没有的,就无法追究!
建议你保存你的工牌、工装、工资流水/工资条,考勤记录,公司通讯录及人员职位,已经平时和领导的沟通对话等一切和工作有关的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去起诉!
你三条一起控告的话,未发放工资发放给你,拖欠的工资的25%发放给你,社保给你买齐,并且按照你的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