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通话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六十九条中“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等规定,录音证据中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并且不能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通过擅自监听、窃听等手段取得。因此,只有让其自己陈述当时所发生的事实和情况,这样的证据才是合法有效的。
格式正确的录音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你知道是怎样的格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