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四年对方没有给过抚养费,怎样像法院申

2024-11-23 16: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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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追讨。相关规定如下:
1、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2、如果离婚时已判决给付抚养费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离婚时没有涉及到抚养费问题,而抚养孩子的一方认为对方需要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2:

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