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我要把不和员工签劳动合同不上保险的公司告到劳动局那家公司会受到什么惩罚和法律制裁吗?

2024-11-25 23:05:2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以及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回答2: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各地的处罚程度不同,建议你还是直接到你当地的劳动局去咨询。

那家公司首先是要赔偿你双倍的工资及补齐你工作期间的社保,至于惩罚要看你们当地劳动局对企业这类的处罚条例,不良后果就是这个企业会上劳动局的黑名册。

回答3:

你去投诉以后,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会去公司调查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办理社保关系的违法行为,并且按情节轻重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罚款处罚,并且在劳动监察大队的监督下纠正自己的错误做法,给员工办理社保关系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去劳动局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如果公司认错态度不好,罚款的力度会很大的

回答4:

只是补交,并给与员工相应补偿,再大就是被劳动部门罚一些钱什么的,目前没什么其他的处罚事项,不良后果就是公司的名声会受到影响,也就如此了。

回答5: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第四次审议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