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批捕以后,公安局有没有权利放人

2025-02-01 01:44:0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案件到了检察院,那么哪怕是取保候审也要检察院批,然后公安局执行,因为人一直在公安的看守所,检察院没有自己的看守所。

回答2:

不能放人。

回答3:

到检察院后跟公安局就没关系了!

回答4:

只能履行法律手续 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

回答5:

应该由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