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不同吗

2024-12-31 13: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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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不一样。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等级鉴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性质上来说,劳动能力鉴定是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从范围来说,劳动能力鉴定范围更大一些,即除对工伤(含职业病)进行鉴定外,还包括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其主要职能是从医务方面对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鉴定。而伤残等级鉴定相对来说更专业、更严格,其职能是对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的鉴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别依据也不同。但对于明显的工伤(含职业病)案例来说,伤残等级鉴定可以与劳动能力鉴定同时进行。二者的申请鉴定的时间也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时间是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以提出申请;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

回答2:

司法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区别是:1.鉴定机构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司法鉴定由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等等。

回答3:

司法鉴定含义很广,劳动能力鉴定就是指工伤鉴定,如果已经向法院起诉可以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法院会指定你到那个鉴定机构去做鉴定。如果没通过法院,你可以以个人名义向鉴定机构提出鉴定(属于个人委托)。可以拿鉴定书向单位要求索赔,鉴定时间要从受伤之日起90日后方可做鉴定。

回答4:

司法鉴定,一般是故意伤害案中确定伤害程度或者确认证据的真实性的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工伤以及工伤致残的等级。只有劳动能力鉴定或者伤残等级鉴定才能向公司索赔。
司法鉴定是为了解决案件中的有关特殊或技术问题而为的。劳动能力鉴定是为了确定工伤等级,享受工伤待遇而为的。
司法鉴定往往标明伤害的因素对于伤残结果的形成分别所占的比例,即在赔偿中采取按比例赔偿,由于个人因素造成的影响也计算在内;而工伤赔偿则属于无责任赔偿,即职工不承担在事故中因个人因素造成的责任。

回答5:

1、鉴定机构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司法鉴定由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适用范围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鉴定适用于工伤事故;司法鉴定适用于人身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伤害等的鉴定。要求工伤赔偿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司法鉴定可直接委托鉴定机构作出;司法鉴定中包含劳动能力鉴定和职工工伤与非工伤评残鉴定。
扩展资料:
司法鉴定的时间规定:
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
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3、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时间,出具鉴定报告。
4、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到鉴定时限的。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按时、充分的提供鉴定材料的,造成鉴定时间的延误的,应当由延误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