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属于以下几种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综上可以看出,若您属于(2)(3)的情况,男方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或者两个人可以协商处理彩礼。其他情况,彩礼不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