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和子女不能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不可以。这种协议要订立,双方不能存在法定的继承关系。必须是“外人”,非法定继承人才能订。
楼上说得好!瞻仰父母本来就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当然,功利的说,若非独生子女,多照顾父母的子女可以提出以后订立遗嘱时适当向自己倾斜,但我并不建议、提倡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