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卖方有权力凭规定的单据要求买方付款CIF条款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注意是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因此CIF合同属于“装运合同”,把CIF译作“到岸价”或“到货合同”是错误的,卖方在装运地(港)将货物交付装运后,对货物可能发生的任何风险不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