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们都开始重视自己居住的环境,但是很多人都是初次经历房屋买卖,因此对房屋买卖手续以及房屋买卖手续流程不是很了解。首先,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签订了合同之后,应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至此房屋买卖才算是完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如果是售房先与买签订购房合同,签订完购房合同后到公证机关做公证,做完公证拿公证书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住房申请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房主取得住房产权,贷款还清,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
由房产证登记人,住房共有人,买家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以上住房证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签合同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