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村上是否有权收回个人土地

2024-12-14 04: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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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你具有该村的户口,应该分得土地。第一轮如果是机动地的话,村里在二轮分地的时候,是应当收回的。

但如果98年第二轮分地,也应该按照具体情况分给你土地。

如果第二轮分给你地了,那么你就没有理由再找了;如果第二轮没有分给你土地,而你又具有该村户口,那么你就应该有土地,可以继续找政府解决。

回答2: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所以,只要你家还有一个人的户口依然在该村,并且承包期没有结束,村里就无权收回承包的土地,在遇有征地时,你家依然有取得土地补偿和地上物补偿的权利,户口还在村里的还有取得安置补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