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纠纷案

2024-11-22 02:42:2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指的是孩子未满十八岁,再婚后养大的 这就产生抚养关系 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没有继承权,双方的子女各自继承自己父亲或者母亲的遗产
现在说女方继承多少,关键看房子的归属。产权证如果也是男方一人的话,房子便是男方个人的,如果也有女方名字则房子的一半是女方的 另一半是遗产
如果是男方个人的房子,百年之后没有留下遗嘱的话则有他的子女还有女方平均分配
呵呵 刚才没有看到回答的双方争论还是很激烈的 其实房产证如果是男人一个名字,有是婚前拆迁得来的就是男方个人的 不会因为证件是结婚后拿到的就变成双方共同财产的。

回答2:

房子属婚前财产,归你丈夫所有,死后,发生法定继承(不立遗嘱的话)

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你想有四分之一,你若得到全部,可让其立遗嘱。

你丈夫婚前财产,分配方法同房子;

婚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你可分得八分之五,同样,若想多得,立遗嘱。

针对楼下看法,我不同意。

房子是婚前所得,即使婚后领证,也不构成夫妻共同财产。应归男方所有。

正如所补充,继子女未尽抚养义务,不参与遗产分配,即女方子女不参与,但
男方子女,与配偶 ,父母参与分配(我计算八分之五,未考虑男方父母,是因为由于双方年纪较大,可能去世) 八分之五是理论数字,法院会视具体情况有所增减。

楼下说法太激进,你可以不赞成,但要有依据,你说的也不见得正确。且回答较模糊。

回答3:

楼上的纯属瞎掰!

房子是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所以产权证领结婚证后再领的话,说明房子是婚后所得,应当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若男方死亡,女方,男方父母,男方的子女和继子女是第一继承人,若男方没立遗嘱,都可以参与财产分割。女方有抚养其子女的义务,分割财产时应得到照顾。 不可能有"八分之五"这么具体的分发,遗产分割协商不成诉诸法院的话,法院判决时会根据当事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