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前儿童语言发展的的评价:学前儿童语言发挥在那水平的评价;对幼儿语言学习行为评价;(2)学前儿童语言教育活动的评价。
按照国内外现行的医学以及心理学的分类,人从出生到幼儿期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出生和新生儿期(birth and newborn):出生—1个月;婴儿期(infancy):1个月—1岁,相当于乳儿期。
学步儿期(toddler hood):1—2岁;早期儿童期(early childhood):2—6岁,相当于幼儿期。尽管这一分类法正日益受到挑战,特别是对婴儿的分类更是莫衷一是。但是,通常把这几个阶段统称为儿童期,即把正式进入小学阶段学习前的儿童统称为学前儿童。
我国学前教育界和发展心理学界对“学前儿童”这一概念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例如,许多人在翻译英语资料时,把“学龄前儿童”(preschool children)、“幼儿”(young children)以及“早期儿童”(early childhood)等不同内涵和外延的概念都译成“学前儿童”。
.学前儿童语言教育评价有哪些内容?
答:学前儿童语言教育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学前儿童语言发展的评价
①学前儿童语言发展水平的评价。
②对幼儿语言学习行为评价。
(二)学前儿童语言教育活动的评价
①正规的语言教育活动。
②渗透在日常活动(包括生活活动)的非正规语言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