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做好我县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一系列扶贫开发和强农惠农政策,紧紧围绕扶贫开发“一个加大、两个提高”的要求,以增加群众收入、减少贫困人口、提高人口素质、巩固扶贫成果为目标,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县贫困人口由2000年的18.3万人减少为2008年底的10.2万人,八年来共减少贫困人口8.1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1392元增长到2008年的3300元,农村基础设施状况明显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当前,扶贫开发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扶贫标准的逐步提高,扶贫开发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扶贫范围、扶贫对象、扶贫任务和扶贫方法正在发生新的改变,扶贫开发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日益显现。而且,由于自然、历史、经济、社会等多种原因,我县县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贫困人口规模依然较大,脱贫与返贫交织发生,城乡、区域、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发展差距仍在扩大,尤其是陈汉等五个山库区乡农村贫困现象仍然突出。切实抓好新阶段的扶贫开发工作,对于提高贫困群众自身致富能力、缩小发展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从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小康、加速宿松崛起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扶贫开发工作统领全县农业农村工作,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全面推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明确新阶段我县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新阶段我县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扶贫开发工作统领全县农村工作,坚持开发式、开放式、开拓式扶贫方针,把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作为工作重点,把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发展差距作为主攻方向,围绕“改善条件、提高素质、创造机会”,突出三项重点工作(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推进两项创新(互助资金试点、扶贫贴息贷款改革),健全三项机制(社会帮扶、项目资金管理和扶贫对象识别),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着力构建行业扶贫、专项计划扶贫、惠农政策扶贫、社会扶贫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大扶贫”格局,加快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构建和谐宿松作出积极贡献。
主要目标任务是:以陈汉五个山山库区为重点区域,实现扶贫区域全覆盖,扶贫对象全覆盖,力争每年完成 村整村推进工程,实现1万人扶贫对象脱贫,农民人均纯收入年递增8%以上。
三、突出三项重点工作
(一)大力实施整村推进工程,加快贫困村整体发展。整村推进工程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扶贫开发成效的主要抓手,是整合扶贫资源、集中力量攻坚,加快贫困村整体发展的重大举措。坚持把整村推进工程作为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2010年全面完成“三个确保”整村推进任务,2011年启动第二轮整村推进工程,力争每年完成 村整村推进任务。以整村推进为载体,在产业化扶贫、“雨露计划”、互助资金试点等方面全面向整村推进村倾斜。县财政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的70%必须安排到整村推进村。各乡镇对照“8+1”标准,组织力量高标准编制科学可行的整村推进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县直各职能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时,要与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相衔接,严格按照“8+1”标准履行职责,涉及道路、水利、安全饮水等公共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培训等社会事业,在项目、资金上优先安排,重点倾斜。
认真做好“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工作。2010年,陈汉等五个山区乡要围绕试点项目,加强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产业开发工作力度,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二)大力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提高贫困劳动力素质。坚持把劳动力转移培训与整村推进相结合,与产业化扶贫相结合,重点放在贫困村,着眼点放在提高劳动技能,提高素质,发展农业产业化,增加群众收入,增强自我脱贫能力上,整合全县培训资源,加大培训投入,创新培训方式和内容,大力开展农民务工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逐步实现由短期培训向职业教育、务工技能培训向农业实用技术和创业培训延伸。积极探索和开展对贫困对象家庭在校学生资助。逐步建立完善政府投资、学员出资、用人单位和培训机构共同负担、帮扶部门和社会援助等多元化培训投入机制,重点抓好对农村退伍士兵、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农村基层干部和脱贫致富骨干的培训,每年争取当年农村退伍士兵均能参加“雨露计划●碧桂园”项目培训,对100名在校大学贫困生进行资助,完成1000名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通过提高素质,增强能力,实现自我脱贫致富的目标。
(三)大力实施产业扶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坚持按照做强龙头、做大基地、做优品牌、做长产业链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和利用国家扶贫开发的政策优势,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在陈汉等五个山区乡重点发展特色经果林产业,建立毛竹、茶叶、银杏、红豆杉、食用瓜蒌基地。在佐坝、千岭、许岭等沿湖丘陵地区大力发展畜禽养殖,建立规模养殖场,发展规模养殖。在洲区继续推广优质棉种植,大力发展绵纺加工业。加大对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基地)扶持力度,每年争取县内一批规模较大、带动力强的企业(基地)进入国家或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基地),认定5-10个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县级扶贫龙头企业(基地),予以重点扶持。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每年争取我县3-4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得到省扶持,建立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户参与市场竞争,提高扶贫效益
四、推进两项创新
(一)扩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面,探索财政扶贫资金运作新模式。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办、固点扩面、积极推进”的方针,积极创造条件,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按照自愿和竟选相结合的原则,每年选定10个村开展试点,扩大试点规模和范围,力争逐步使互助资金试点扩大覆盖到全县所有村组。同时,创新资金运作机制,积极探索和逐步推广以产业为支撑的“1+1”模式,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开展试点,实现互助资金、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民的有效联结。进一步完善互助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内部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外部监管和业务指导,确保互助资金的高效运转、可持续发展及风险防范。
(二)深化扶贫贴息贷款改革,扩大扶贫贷款规模。全面放开承贷金融机构,强化金融部门扶贫职责,县农行、农村合作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部门要充分发挥农村网点多的优势,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积极主动地为扶贫对象搞好服务,在每年的信贷计划中,专门切块用于扶持扶贫对象贷款发展生产。促进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基地)发展。增加贷款贴息,规范贴息程序,各金融部门要强化扶贫职责,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基地)的信贷支持力度。
五、健全三项机制
(一)健全社会扶贫机制。扶贫济困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贫困地区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开展“县干进村、科干入户”以及县直单位帮扶贫困村、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每名在职县干联系一个贫困村,个县直单位帮扶53个重点贫困村,全县科级干部每人帮扶2-3名特困户,一般党员或干部每人至少结对帮扶一名贫困户。建立健全县直帮扶单位激励机制和考评办法。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建立健全行业部门扶贫开发责任制,把各职能部门的扶贫职责列入年度工作量化考核内容。凡是享受国家扶贫政策的各类组织都必须落实扶贫措施和义务。积极探索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开发的有效方式,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各类企事业单位用于扶贫济困的资金可税前列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深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不断发展扶贫公益事业,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资金项目管理机制。完善扶贫开发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坚持瞄准贫困、进村到户、生产优先、突出实效的原则,以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突出产业开发项目,逐步加大对扶贫对象直接增收项目的投入,公开、公正筛选扶贫开发项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扶贫项目方案,统一下达资金计划。财政部门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严格专款专用,严格实行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严禁挪用、挤占和改变资金用途。扶贫部门加强项目管理,继续实行扶贫开发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切实把扶贫项目工程实施成为惠民工程。进一步加大扶贫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扶贫资金项目专项检查,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切实提高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对违规使用扶贫资金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健全贫困对象识别机制
按照国家确定的人均纯收入1196元新的扶贫标准,充分发挥扶贫统计监测作用,由县农调队牵头,扶贫、民政、财政、发展改革、人口计生、残联等部门配合,按照贫困监测确定规模、村民评议识别对象的方法,采取个人申请、村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核定的程序,认真确定扶贫对象,完善村卡、乡簿、县入微机等建档立卡基础工作,健全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对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及时、科学、准确的贫困统计监测体系,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对收入没有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对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开发式扶贫,力求应扶尽扶,实现对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开发政策。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扶贫开发工作责任。按照“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继续实行扶贫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乡镇党政“一把手”是本乡镇扶贫开发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坚持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扶贫职责,加大对扶贫工作的投入。建立各乡镇和县直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制考核办法,把扶贫开发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干部考核和工作考评的内容,作为干部任用和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对长期在基层从事扶贫开发工作的同志在提拔任用上给予优先考虑。完善扶贫开发目标管理制度。对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进行奖励,对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完不成当年扶贫开发任务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扣减下一年资金计划,并不得参与各项经济类评优。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稳定机构,加强力量,提高工作水平。各乡镇要设立扶贫开发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选派到村任职的干部尽量安排到整村推进重点村工作,增强所在村党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并将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选派干部的主要任务进行考核。要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务实、纪律严明、精神饱满的扶贫工作队伍,在扶贫开发工作中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