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催讨,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二)及时起诉,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现在是借款人“无力”偿还,而不是不还。为了保障你的权利不受损害,你可在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因对方无力偿还而裁定中止执行,被执行人在其后的日子里,什么时候有能力履行债务,法院均可重新启动执行程序。
法律分析:债务纠纷胜诉后,为了避免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建议债权人及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为一审法院或者与之同级的财产所在地法院。在进入执行阶段后双方可以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履行完毕的可以撤回执行申请,达成和解协议但未履行完毕的可以中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般债务关系如债务人确无偿还能力是否可予中止执行问题的批复 》:至于在私人债务案件的处理上,债务人如经查明,确无偿还能力,不但在判决之前应根据实际情况给双方作行得通的调解,即使在判决之后,如查明债务人确无偿还能力时,也可向债权人说明实际情况,由债务人分期给付,或由债权人让免。如债权人仍请继续执行,应嘱其指出可供执行的财产酌情处理。
只能申请法院执行,什么时候有财产什么时候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