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死了一个还算独生子女吗?

2025-01-26 20:38:5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算独生子女。
所谓的独生子女,是没有胞生兄弟姐妹。
你描述的情况,是那个孩子夭折了,不是没出生,所以生两个以上孩子就不算了。不管是存活还是死亡,有胞生兄弟姐妹,就不算。

回答2:

不算

回答3:

现在补还来得及

回答4:

我有儿有女都四十多岁儿子死了。算独生孑女吗?

回答5: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
  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