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小规模纳税人两万以下免缴增值税”关于减免部分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5-01-06 19: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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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74号《关于减免及返还的流转税并入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的通知》,现对企业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规定如下:

一、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营业税、消费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对于直接减免的营业税、消费税,不作账务处理。

     二、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未设置“补贴收入”会计科目的企业,应增设“补贴收入”科目。

     三、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已交税金”项目下,增设“减免税款”项目(8行),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记录填列。

 

 

但是,减免税属于国家补贴,与企业自身的经营无关,计入营业利润有失合计,本人意见,应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代: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回答2: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代:营业外收入

回答3: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