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房子如何继承

2024-11-23 18: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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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见证人条件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口头遗嘱实质要件(1)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如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无效口头遗嘱(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5)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对此种遗嘱须在扣除应当保留的份额后按照遗嘱分配遗产。
关于继承的话,只要上述条件成立,去公证处把遗嘱继承人,遗产法定继承人及相关利益人员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然后根据此份公证到相关房产的房产管理部门、银行等办理相关异遗产继承手续。
如遗嘱继承人,遗产法定继承人及相关利益人员针对有异议,可提起诉讼。根据判决结果,在进行公证,然后根据公证办理相关手续。

回答2:

也得落到纸上。如果口头遗嘱有效,相关见证人就要和继承人一起去办理。既要证明情况确实危急,又要证明遗嘱的内容,必要的话还得证明立遗嘱人神智清醒。去公证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