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夫妻在没离婚之前一方写的欠条一般都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希望对你有帮助,欢迎追问!望采纳!
一般情况下是,但需要具体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