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香港需要获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申请如下:
1、是否获发的有效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是否获发的有效居留权证明书并且已附贴于其有效旅行证件上;
3、是否获发的有效香港特区护照;
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证明书材料;
1、申请表
申请人需到内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索取申请表。
2、证明文件
申请人的出生证明书、显示申请人在居住地方的居留身份的证明文件、申请人的有效旅行证件;申请人父亲或母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以及申请人父母的结婚证书(如有)。
3、递交申请
申请人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填妥的申请表及证明文件。
扩展资料: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每年限额约为1000个,计划的基本要求包括:
1、国籍:
不得为阿富汗、柬埔寨、古巴、老挝、朝鲜、尼泊尔、越南;
2、年龄:
18至50岁;
3、经济能力:
证明留港期间,能自行负担自己和受养人,不需公共援助;
4、良好品行:
入境和保安规定,没有任何犯罪或不良记录;
5、语文能力:
良好中文(普通话或粤语)或英文能力;
6、基本学历:
良好的教育背景,备有文件证明的学士学位,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获考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百度百科-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入籍香港户籍,即获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是入境处签发给拥有香港居留权人士的身份证。
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条件(只需达成一条即可):
1.考入香港地区大学接受教育,毕业后留香港工作,学习加工作时长达到7年。
2.在香港地区出生的婴儿自动获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3.在港投资数额达到一千万港币(约915万人民币)。
4.优才计划,需要被香港政府认为是优才。
5.与香港永久性居民结婚,须获得赴港单程证,累计工作七年即可由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转为永久性居民。
扩展资料:
香港优才计划申请条件:
1.年龄: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
2.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或拥有良好专业技能、文件证明的行业成就。
3.资产:单人至少10万元的资产证明,全家20万元以上的资产证明。
4.语言:良好中文(普通话或粤语)或英文能力。
5.品行:无犯罪记录及不良入境记录。
6.申请人需选择综合计分制或成就计分制中的一项来获得合格分数 。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
根 据 入 境 条 例 , 任 何 人 如 属 以 下 任 何 一 项 人 士 , 即 为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永 久 性 居 民 并 享 有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的 居 留 权 :
(一) 在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成 立 以 前 或 以 后 在 香 港 出 生 的 中 国 公 民 。
(二) 在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成 立 以 前 或 以 后 通 常 居 住 在 香 港 连 续 七 年 或 以 上 的 中 国 公 民 。
(三) 中 国 公 民 在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成 立 以 前 或 以 后 在 香 港 以 外 所 生 的 中 国 籍 子 女 , 而 在 该 子 女 出 生 时 , 该 中 国 公 民 是 符 合 ( 一 ) 或 ( 二 ) 项 规 定 的 人 。
任 何 人 作 为 此 项 所 指 的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永 久 性 居 民 的 身 份 而 享 有 居 留 权 , 只 在 确 立 了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永 久 性 居 民 的 身 份 时 方 可 行 使 , 而 他 只 可 藉 其 持 有 以 下 文 件 确 立 -
发 予 他 的 有 效 旅 行 证 件 , 和 同 样 是 发 予 他 并 且 附 贴 于 旅 行 证 件 上 的 有 效 居 留 权 证 明 书 ;
发 予 他 的 有 效 特 区 护 照 ; 或
发 予 他 的 有 效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证 。
(四) 在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成 立 以 前 或 以 后 持 有 效 旅 行 证 件 进 入 香 港 、 通 常 居 住 在 香 港 连 续 七 年 或 以 上 并 以 香 港 为 永 久 居 住 地 的 非 中 国 籍 的 人 。
通 常 居 住 连 续 七 年 必 须 是 紧 接 该 人 向 入 境 事 务 处 处 长 申 请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的 日 期 之 前 的 连 续 七 年 。
该 名 人 士 须 以 入 境 事 务 处 处 长 规 定 的 格 式 作 出 声 明 , 声 明 他 以 香 港 为 其 永 久 居 住 地 。 如 该 名 人 士 在 二 十 一 岁 以 下 , 所 作 出 的 声 明 须 由 其 父 亲 或 母 亲 或 合 法 监 护 人 作 出 。 为 此 , 该 名 人 士 须 提 供 入 境 事 务 处 处 长 合 理 地 规 定 的 资 料 , 令 入 境 事 务 处 处 长 信 纳 该 人 已 以 香 港 为 其 永 久 居 住 地 , 该 等 资 料 可 包 括 他 是 否 在 香 港 有 惯 常 住 所 ; 其 家 庭 的 主 要 成 员 ( 配 偶 及 未 成 年 子 女 ) 是 否 在 香 港 ; 他 是 否 有 合 理 的 收 入 , 以 维 持 他 自 己 及 家 人 的 生 活 及 他 是 否 已 按 照 法 律 缴 税。
声 称 根 据 此 项 具 有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的 人 , 如 未 向 入 境 事 务 处 处 长 申 请 并 获 入 境 事 务 处 处 长 批 准 , 并 不 具 有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
(五) 在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成 立 以 前 或 以 后 第 ( 四 ) 项 的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永 久 性 居 民 在 香 港 所 生 的 未 满 二 十 一 岁 的 子 女 , 而 在 该 子 女 出 生 时 或 年 满 二 十 一 岁 前 任 何 时 间 , 其 父 亲 或 母 亲 已 享 有 香 港 居 留 权 。
该 名 人 士 在 年 满 二 十 一 岁 时 , 即 不 再 根 据 此 项 是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永 久 性 居 民 。 但 可 随 时 向 入 境 事 务 处 处 长 申 请 根 据 第 ( 四 ) 项 获 得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
(六) 第 ( 一 ) 至 ( 五 ) 项 的 居 民 以 外 在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成 立 以 前 只 在 香 港 有 居 留 权 的 人 。
该 名 人 士 须 提 供 入 境 事 务 处 处 长 合 理 地 规 定 的 资 料 , 以 断 定 该 人 是 否 在 紧 接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成 立 以 前 只 在 香 港 有 居 留 权 。
该 名 人 士 须 作 出 声 明 , 声 明 他 在 紧 接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成 立 以 前 只 在 香 港 有 居 留 权 。
就 二 十 一 岁 以 下 的 人 作 出 的 声 明 , 须 由 其 父 亲 或 母 亲 或 合 法 监 护 人 作 出 。
任 何 二 十 一 岁 以 下 的 人 , 如 是 在 一 九 九 七 年 七 月 一 日 或 该 日 以 后 在 香 港 出 生 , 而 在 其 出 生 时 其 父 亲 或 母 亲 根 据 此 项 是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永 久 性 居 民 , 则 该 人 即 被 视 为 根 据 此 项 具 有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 但 这 仅 限 于 该 人 ( 除 此 条 文 外 ) 在 任 何 地 方 ( 包 括 香 港 ) 均 无 居 留 权 。
该 名 人 士 在 年 满 二 十 一 岁 时 , 即 不 再 根 据 此 项 是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永 久 性 居 民 。 但 他 可 随 时 向 入 境 事 务 处 处 长 申 请 根 据 第 ( 四 ) 项 获 得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
1.优才计划 像章子怡啊 周迅那种 无条件定居香港 只要你能被香港人认为是“优才” 可以自己申请的
2.投资移民 650万港元在香港买房子 可以拿到香港身份证
3.上学+工作 一共7年 拿到香港身份证 上学的那几年也算
4.被香港公司雇佣 工作7年 成为香港人
5.和香港居民结婚 排队3年以上 拿单程证 注销内地户口 赴港定居 7年以后成为香港人 总过程10年以上
就这么一些途径了 其他没了。。。
1,投资移民 650万港元在香港买房子股票等等, 可以拿到香港身份证7年之后拿到护照.
2.上学+工作 一共7年 拿到香港身份证 上学的那几年也算
3.被香港公司雇佣 工作7年 成为香港人
4.和香港居民结婚 排队3年以上 拿单程证 注销内地户口 赴港定居 7年以后成为香港人 总过程10年以上
参考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