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不懂的不要乱说!!!我在一个酒店上班,做了一个多月了,有急事要走可是领导不批准。给了我

2024-12-12 14:31:5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必须得给!上班多少天,给多少天!我也给你俩选择1、先去当地的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反应情况,要求酒店给工资。2、去劳动局直接投诉。 说下厉害关系吧,劳动法用规定,所有工种试用期最长三个月,三个月内是可以随时离职的,去管委会一般是协调,可能不会支付完整工资,就是程序比较简单,去劳动局程序相对复杂,全部工资都需要支付(甚至会比工资多),如果劳动局核实了情况,那么酒店会面临很严重的处罚!

回答2:

呵呵 我也是在酒店上班的 迩这种情况我也遇到过,说别的没有用了,因为迩已经走了,那钱如果迩不想闹事的话迩就忍了吧,告也告不赢,还惹得一身骚,下回记住跟自己的上司处好关系,就不可能出现迩这种状况了,,

回答3:

这个社会哪里来的天理,公司按照没有辞职。旷工3天当自动离职处理。
这麻烦,自己先违反规定。

回答4:

他不仁你不义,跟踪他,抓住他的把柄,然后要回你应得的那份,千万不可起贪念

回答5:

现在就这样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