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请律师应该怎样起诉离婚

2024-11-23 2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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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诉讼离婚,法律并无强制规定必须要请律师,当事人完全可以独立参与诉讼过程,诉请准许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判决子女抚养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享有诉讼参与权,包括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也就是说,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享有自主权,决定是否聘请律师。如果当事人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事实清楚,举证简便,没有请律师的必要。当然,若离婚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标的额巨大,证据收集难度指数较大,或者对方存在藏匿或转移财产的可能性,想要争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胸有成竹地争取子女抚养权,建议聘请律师,予以专业性指导,胜诉才更有把握。

回答2:

回答3:

不请律师,到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
立案所需材料:
  1. 民事起诉状。
  2. 身份证。
  只需要带原告自己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即可。
  3. 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
  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
  4. 财产清单。
  财产清单是立案材料中较为重要的材料之一,它的重要之处在于法院是以原告所列财产清单中的财产项目收取诉讼费用的。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收取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争议财产在1万元以下的,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50元;超过1万元的部分,加收1%。

  附:
  民事起诉状

  原告王某,女,1976年4月13日出生,汉族,某某单位职工,现住某某市某某路某某号,邮编:200XXX,联系电话:13368888X88
  被告张某,男,1973年4月20日出生,汉族,某某公司职员,现住某某市某某路某某号,邮编:200XXX,联系电话:13668888X88

  诉讼请求 :
  1、 请判令原、被告离婚;
  2、 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
  3、 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具体见附后清单);
  4、 本案诉讼费用共同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1999年经人介绍相识,经过短暂接触后,为了单位分房需要,在没有深入了解的情况下领取了结婚证。结婚初期,被告对原告尚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告多疑、粗暴、大男子主义的品性开始显现。婚后不到半年,对原告抬手即打、张嘴即骂,家里能拿起来的东西都成为被告发泄殴打的工具,多次造成原告身体软组织挫伤、骨折(见医院治疗证明),原告伤心至极,本想与被告离婚,但拟起诉时才知身怀有孕。原告想,有了孩子被告会回心转意,对原告态度转变。不料被告在原告怀孕期间不但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竟然对怀孕的原告打骂更甚,在孩子怀孕八个月时差点造成孩子流产,多亏就医及时才保住了孩子。
  孩子出生后,被告不是反思悔改、一心为家,反而经常夜宿在外,对原告及孩子不闻不问。为了孩子,原告对被告一忍再忍、一让再让,但被告却认为原告软弱可欺,特别是上个月十五号由于赌博输钱对于原告的劝阻,被告大怒,对原告大打出手,将原告打得头破血流,还用橙子砸原告的背部,造成原告轻伤。
  为了孩子,为了这个家,原告早已习惯以泪洗面,容忍被告,对被告一让再让,希望被告能好好过日子,但无数次的希望无数次的像肥皂泡一样破灭,现在原告的心早已死,本想寻短见结束这一切,却又舍不得丢下还嗷嗷待哺的孩子。现在原告已被被告打清醒,原告要结束这一场名存实亡的婚姻,重新开始做人,寻找久违的幸福感觉,寻找作为一个正常女人所期待的温馨家庭。
  综上所述,原、被告夫妻感情早已破裂,故特依《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以维护原告之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李某某
  2005年8月1日

回答4:

她非但不知道改过,而是变本加厉,我期间和她吵架很多次,打架3次。到现在她认为我发现她这些事对她名誉影响很不好,而且我不能给与她经济上的帮助要和我离婚。我只是一个一般家庭,她的要求太高,我确实满足不了。而且她现在频繁和几个有钱有势的男性接触,经常夜不归宿,我害怕离婚后他这些行为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不想把孩子交给她抚养。另外我们的孩子是一对双胞胎男孩,到现在按生日计算已经满3岁了。我现在26岁,但对有关离婚的法律条例不了解,我想咨询诸位律师,她现在提出离婚,如果我不同意就起诉离婚,我该怎么做,搜集什么证据,一切财产怎么分割,孩子抚养权不给她我需要怎么做?谢谢。

回答5:

可以自行准备起诉的材料去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