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愿意抚养的话,你应该协商支付她生活费,就算孩子满18岁在没有踏入社会以前你也必须承担学费及生活费还有她的一些劳务费,因为你们不是已经达成协议女方不用支付生活费所以这些费用应该你来承担。至于家产吗我感觉她应该拿不到,你不是已经给了她五万元了吗,孩子以后不管跟谁都应该有继承你遗产的权利,因为孩子当初是你不给女方的。
如果他不愿意抚养的话,你也没办法了因为你们是协商离婚的已经达成了协议。
所谓抚养权是指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孩子的义务。你所说的二个孩子中有一个已满十八了,就不存在需要抚养权的问题。关于孩子要去跟女方生活,我不知是指大的或是小的,如是大的孩子,我已经说了就不再重复。关于小的未满十八岁这个,如果女方愿意抚养,就让孩子与她共同生活,你可以每月给付生活费、教育费给女方就行了,因为小孩是共同的,实际上就是让她代小孩,家产不存在再分割。再一个办法是,如果女方愿意,也可以让她申请变更抚养关系,抚育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我想,双方虽然离婚,但孩子不因父母离婚的关系,双方都有义务和权利,孩子仍然是共同的。
孩子不愿意跟男方,愿意跟女方并不意味着必然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得需要法院判决。
如果法院判据变更抚养权,则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一般是月收入的20%-30%,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则更多。
家产已经分过了,抚养权的变更对其无影响,这点你可以放心。
女方愿意接受吗?两个孩子都愿意跟妈妈生活吗?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要去法院变更抚养权,变更后你只需负责每月的抚养费就行,原先的财产分割不需改变。
可以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对孩子的抚养权及财产分配重新诉讼到法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