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中“武松打虎”的故事可以说是妇孺皆知、无人不晓。武松在景阳冈赤手空拳打死恶虎,为民除了一害,成了家喻户晓的“英雄”。可是如今却有同学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武松打虎是不爱护野生动物的行为,他还能称得上英雄吗?对此,我想谈谈自己的观点。
武松究竟是不是英雄?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因为他并不处于我们现在这个时代,那年头也没颁布什么《野生动物保护法》。老虎嘛多的是,而且还常常吃人呢。被武松打死的那只老虎,就不知吃掉了多少经过景阳冈路口的人,造成了无数家庭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闹得方圆百里的人们惶惶不可终日。所以当恶虎扑向武松时,他奋力打死老虎,为人们铲除了一大祸害,怎能不算英雄呢?
可是,如今老虎的生存环境越来越差,数量也已大大减少,人们意识到保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性,所以国家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老虎也在受保护之列。在这种情况下,武松该如何对待猛虎,就值得考虑一番了。依我看,面对老虎凶猛的攻击,自卫当然是必要的,但可以不一下子置它于死地,好歹还给它留条活路。或者想法子脱身,再大声向别人求救。现在制服猛兽不是常用麻醉枪吗,这也是个很好的办法。而有的人为了经济利益,为了得到老虎的皮毛而故意猎杀它们,那就是违法行为了,理当严惩!
其实,现在的老虎已经很难有机会像当年在景阳冈那样逍遥自在地伤人了,“武松打虎”这一幕如今也不太可能发生了。国家还为老虎等动物建立了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呢,就是为了给它们一个好的生存环境,做到人与动物友好和谐地相处。
最后,我要再次申明我的观点:武松是一个英雄,是他们那个时代的大英雄。那个时代与如今颁布《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时代完全不同,二者不可相提并论。
武松回家探望哥哥,途中路过景阳冈。在冈下酒店喝了很多酒,踉跄着向冈上走去。兴不多事,只见一棵树上写着:"近因景阳冈大虫伤人,但有过冈克上,应结伙成队过冈,请勿自误。"武松认为,这是酒家写来吓人的,为的是让过客住他的店,竟不理它,继续往前走。 太阳快落山时,武松来到一破庙前,见庙门贴了一张官府告示,武松读后,方知山上真有虎,待要回去住店,怕店家笑话,又继续向前走。由于酒力发作,便找了一块大青石,仰身躺下,刚要入睡,忽听一阵狂风呼啸,一只斑斓猛虎朝武松扑了过来,武松急忙一闪身,躲在老虎背后。老虎一纵身,武松又躲了过去。老虎急了,大吼一声,用尾巴向武松打来,武松又急忙跳开,并趁猛虎转身的那一霎间,举起哨棒,运足力气,朝虎头猛打下去。只听"咔嚓"一声,哨棒打在树枝上。老虎兽性大发,又向武松扑过来,武松扔掉半截棒,顺势骑在虎背上,左手揪住老虎头上的皮,右手猛击虎头,没多久就把老虎打得眼、嘴、鼻、耳到处流血,趴在地上不能动弹。武松怕老虎装死,举起半截哨棒又打了一阵,见那老虎确实没气了,才住手。从此武松威名大震。
不对,因为老虎要害人,武松打虎是求于自我保护。
那他要是读到血溅鸳鸯楼,就认为武松心狠手辣,草菅人命了!
不爱护动物,真心狠